
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帥可聰 北京報道
曾經市值超過450億元的環保行業巨頭啟迪環境(000826.SZ),如今債務纏身、深陷流動性危機。
2025年6月26日,啟迪環境發布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列為被告的累計未結訴訟、仲裁事項金額合計為41.37億元;前期部分已取得判決結果或達成和解的,待履行金額合計約為59.36億元。二者合計金額已超100億元,但公司最新市值僅約28億元。
啟迪環境已被多地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公司稱,鑒于目前涉訴總體金額較大且部分案件相繼審結進入履行階段,公司整體面臨訴訟風險及流動性壓力,正在全力推動訴訟及執行風險化解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啟迪環境財務造假余波仍在,至今有三起股民索賠案件未取得判決。早在2019年4月27日,《華夏時報》曾發布系列調查報道,強烈質疑啟迪環境財務造假。2022年2月,啟迪環境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造假最終被查實。多位證券律師透露,在股民索賠系列案件中,本報系列調查報道發布的時間,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武漢中院”)認定為啟迪環境虛假陳述揭露日。
昔日巨頭深陷債務泥潭
公開資料顯示,啟迪環境注冊地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主營業務覆蓋固廢收集處置全產業鏈及水務生態綜合治理全領域,公司上市于1998年。
早在2015年6月,啟迪環境因重組題材加持、業績向好發展等原因,股價迭創歷史新高,市值一度高達450億元。然而,近幾年來隨著公司業務經營不善、財務造假東窗事發,公司業績與股價極速墜落。
Wind數據顯示,2020年至2024年的五年間,啟迪環境營收持續下滑,自86億元降至52億元;凈利潤則連續大幅虧損,五年累計虧損超110億元,其中2021年虧損超45億元、2024年虧損超30億元。截至2025年6月27日收盤,啟迪環境股價報1.97元,最新市值僅28億元。
十年輪回,昔日的環保巨頭,如今正在債務泥潭中苦苦掙扎。6月26日晚發布的公告顯示,目前啟迪環境及控股子公司累計訴訟、仲裁事項金額合計43.83億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82.49%。其中,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債權債務訴訟、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等事項為被告累計未結訴訟、仲裁事項金額合計為41.37億元。
記者注意到,這41.37億元中,有18.57億元與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有關,涉及工商銀行、農業銀行、長安銀行、西安銀行、華夏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等。
此外,啟迪環境前期部分公司及相關子公司被列為被告的涉訴案件已取得判決結果或達成和解,目前待履行金額合計約為59.36億元。因有部分待執行款項未能如期支付,導致公司已被黑龍江樺南縣、北京市通州區等多地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面對公司史無前例的流動性危機,啟迪環境如何自救?6月27日,《華夏時報》記者就有關問題致電啟迪環境證券事務部門尋求置評,按照工作人員的要求發送了采訪郵件,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啟迪環境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目前總體涉訴及判決待履行金額較大,正積極推動強化應收賬款催收及部分資產處置等措施,解決涉訴風險及后續判決履行壓力。2024年財報顯示,截至2024年年底,啟迪環境應收賬款余額62.25億元,壞賬準備金額19.71億元,應收賬款賬面價值42.54億元。
財務造假陰霾至今未散
公告顯示,由于財務造假東窗事發,啟迪環境此前被大量股民起訴索賠,至今仍有三個案件未能了結。
早在2019年4月,《華夏時報》記者在收到啟迪環境(時名“啟迪桑德”)離職高管爆料后,派出多名記者分赴全國6省7市,證實該公司在多地項目并未實際開工建設,但項目利潤已經計入公司財務數據,即通過提前確認項目收入的方式大膽造假。其中,當地政府證實廣西南寧總投資26億的PPP項目沒有開工建設,啟迪環境卻離奇地在年報中虛報進度16%。系列調查報道于2019年4月27日發布,引發市場高度關注,啟迪環境股價在隨后一個交易日跌停。
直至2022年2月,證監會對啟迪環境正式立案調查。2023年9月,湖北證監局對啟迪環境財務造假案作出處罰決定書,認定啟迪環境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處罰決定書顯示,啟迪環境在2017年至2018年間,通過偽造虛假分包合同及節點結算單確認成本,虛構了相關PPP項目合同完工百分比,提前確認或虛假確認總包合同收入。虛假列報主要存在于啟迪環境對宜昌、荊州、吉首、南寧四個項目的會計處理中,共造成2017年年報虛增主營業務收入約6.63億元,虛增利潤總額約1.31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8.70%;2018年年報虛增主營業務收入約3.6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約1.08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2.99%。
此外,2019年9月24日,啟迪環境向合格投資者披露了債券募集說明書,其中包含2017年、2018年財務數據虛假記載,啟迪環境最終成功發行債券(19啟迪G2),募集資金5億元。
最終,湖北證監局對啟迪環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罰款60萬元;同時對時任董事長文一波、總經理張仲華、財務總監王志偉、財務總監萬峰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0萬元。
市場分析人士認為,啟迪環境近幾年迅速衰敗,有其自身經營不佳因素,但顯然也與公司財務造假帶來的一系列負面影響有關。
中關村物聯網產業聯盟副秘書長袁帥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財務造假的影響是多維度且深遠的,比如公司多年苦心經營的良好形象會在瞬間崩塌,遭遇信任危機;股價的大幅下跌會使公司在再融資、并購重組等資本運作中面臨更大的困難,上市公司的融資環境會變得異常嚴峻,客戶和合作伙伴對公司的合作意愿也會降低;此外,面臨行政處罰和大量股民索賠,會耗費公司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應對法律糾紛。
“因此,財務造假事件東窗事發并遭證監會處罰,對上市公司而言是一場災難性的打擊。公司必須深刻認識到財務造假的嚴重后果,加強內部治理和風險控制,誠信經營,實現可持續發展。”袁帥說。
本報報道時間定為揭露日
值得一提的是,在股民索賠系列案件中,《華夏時報》質疑啟迪環境造假系列報道的發布時間,被武漢中院認定為啟迪環境虛假陳述揭露日。
根據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虛假陳述揭露日,是指虛假陳述在具有全國性影響的報刊、電臺、電視臺或監管部門網站、交易場所網站、主要門戶網站、行業知名的自媒體等媒體上,首次被公開揭露并為證券市場知悉之日。
一份武漢中院于2023年8月作出的一審判決書(投資者勝訴)顯示,武漢中院引據上述規定認為,《華夏時報》作為中央級主流媒體,于2019年4月27日發布《啟迪桑德6億凈利謎團:項目未開工利潤從何來》及《啟迪桑德南寧項目未建年度虛報進度16%》的報道,披露啟迪公司將多個未實際開工建設項目的利潤已經計入公司財務數據等事實。《華夏時報》上述報道發布后的第一個交易日,啟迪公司股票即跌停。這符合司法解釋規定虛假陳述揭露日的法定情形,因此本案的虛假陳述揭露日應為2019年4月27日。
今年4月18日,啟迪環境曾在公告中披露,因財務造假事項,共有468名股民向武漢中院提起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訴訟。不過,其中302件以撤訴告終;一審已判決案件中,有33件判決公司承擔賠償責任,29件判決駁回全部訴訟請求;二審駁回全部訴訟請求案件67件;調解結案33件,待履行金額為316.03萬元。
多位資深證券維權律師告訴記者,之所以有大量案件撤訴,是因為案件過了訴訟時效。啟迪環境虛假陳述的揭露日為2019年4月27日,三年訴訟時效正常應于2022年4月27日屆滿,但因前述新司法解釋有個過渡期,可延長至2022年7月22日。然而,證監會立案時間在2022年2月,不少投資者未能及時起訴。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認為,有關揭露日的規定,有合理性、也有爭議。爭議在于,一方面,上市公司經常否認媒體報道,而否認事實其實就是在繼續虛假陳述;另一方面,可能媒體報道很久之后,證監會才立案。
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律師婁霄云表示,在實踐中,有越來越多的證券虛假陳述案,揭露日被認定為媒體報道日,包括之前的康美案、慧辰案皆是如此。這提示投資者要多看新聞媒體的報道,并及時采取行動,否則可能錯失索賠的權利。
責任編輯:麻曉超 主編: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