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二五”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日前下發,“十二五”期間,我省將加快形成“廠網并舉、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格局,全面提升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各項建設任務目標為:新建污水管網3478.7公里,新增污水處理規模75.6萬噸/日,升級改造污水處理規模179.2萬噸/日,新建污泥處理處置規模10.8萬噸(干泥)/年,新建污水再生利用設施規模113萬噸/日。本方案實施后,將新增COD(化學需氧量)削減能力約為6.8萬噸/年,新增氨氮削減能力約0.7萬噸/年。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是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也是重要的環境公共基礎設施。“十一五”期間,我省建成投入運營134座城鎮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達到305.9萬噸/日,實現了污水處理設施 “縣縣有”,超額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十一五”新增132.6萬噸/日的處理能力的目標。
與此同時,我省仍存在著污水配套管網建設相對滯后、多數污泥尚未得到無害化處理處置、部分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達不到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一級標準的A類標準、污水再生利用程度低等問題。
為解決上述問題,我省提出“十二五”期間城鎮污水處理率和再生水利用率等一系列污水處理的具體指標,并將通過加大城鎮污水配套管網建設力度、全面提升污水處理能力、加快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加強污泥處理初值設施建設等一系列舉措推動實現。
按照既定目標,到2015年,我省城鎮污水處理率將進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區污水處理率達到85%,省會城市太原市城區實現污水全部收集和處理;縣城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70%,建制鎮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30%。全面提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率,鎮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一年以上的,實際處理負荷不低于設計能力的60%,三年以上的不低于75%。
污泥無害化處置率方面,太原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80%,其他設區城市和11個縣級市達到70%,縣城及重點鎮達到30%。再生水利用率。
此外,到2015年,我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將達到20%以上。
為保障城鎮污水處理工作的有效開展,我省也將配套出臺系列保障措施,如在制度上健全相關法規標準,加大資金投入、保障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落實價格政策、部門協調配合等。
在加大資金投入方面,我省明確提出,各市、縣政府是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加大各級政府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投入。積極爭取中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專項資金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專項資金,推動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穩定達標運行。同時,積極引導民間資金投入,按照“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資本采取BOT、TOT等方式投資建設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