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行政許可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現將東莞市金耐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予以公告,該項目在東莞市大朗鎮松木山村祥明路23號建設,評價單位為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詳見20130929144577388金耐爾能源簡本.doc。歡迎公眾依法參與我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
一、公告時間:2013年9月30日至10月6日(7個自然日)
二、公示期間意見反饋:
聯系人:李曉嘉 聯系電話:23391082
傳真:23391128
通訊地址:東莞市體育路15號(523009)
東莞市環境保護局
二O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東莞市金耐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簡本)
編制單位: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
編制日期:2013年9月
第一章 建設項目概況
1.1建設項目的地點及相關背景
近年來,隨著電力、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的頻頻告急,能源問題日益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瓶頸,新型驅動能源和儲備裝置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同時隨著人們對環境保護的重視,急需新的能源儲備裝置,而鋰離子電池是一種理想的二次電池,鋰離子電池由于工作電壓高、重量輕、比能量大,自放電小、循環壽命長等優點,是理想的替代電源。
東莞市金耐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位于東莞市大朗鎮松木山村祥明路23號(廠址所在地中心坐標:北緯22°53'5.51";東經113° 54'31.58")。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占地面積4950m2,總建筑面積8130m2。項目主要從事小電池的加工生產,建成后加工生產小電池1200萬個/年,折合電能2400萬Ah/年。
項目主要從事二次鋰離子充電電池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產品綠色環保,不含鉛、鎘等重金屬。項目產品定位是聚合物鋰離子電池,主要應用于電動工具、電動玩具、電子煙、數碼類產品等。生產的鋰離子電池設計合理,具有循環性能好、比能量高、體積小、重量輕、安全性高等優良性能。
項目建成投產后,對周圍環境可能造成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等有關規定,該項目必須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審核制度。為此,東莞市金耐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宿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承擔《東莞市金耐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工作。評價單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實地勘查,收集了有關的工程資料,在此基礎上,按照國家相關環保法律、法規、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有關規定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要求編制完成了《東莞市金耐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1.2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1.2.1項目名稱、建設地點
項目名稱:東莞市金耐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東莞市金耐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東莞市大朗鎮松木山村祥明路23號(北緯22°53'5.51";東經113° 54'31.58")。
投資總額:項目投資總額2000萬元。
工程規模:生產加工電池1200萬個/年,折合電能2400萬Ah/年。
1.2.2項目周邊環境
項目廠區東面為東莞市建溢塑膠有限公司;南面為東莞世輝塑膠有限公司;西面隔著祥明路為在建廠房;北面為空地。
1.2.3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占地面積4950m2,建筑面積8130m2,由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等組成。項目工程內容見表1.2-1。
表1.2-1 項目工程組成
工程類別
|
工程內容
|
備注
|
|
主體工程
|
生產車間
|
1棟,4層
(總建筑面積為5000m2)
|
1F為制片、涂布車間;
2F為辦公室、包裝、焊線車間;
3F層為卷繞、注液、化成車間;
4F為分容、二封車間,成品倉等
|
輔助工程
|
宿舍樓
|
1棟,6層
(其中1層為食堂、2~6層為宿舍)
|
總建筑面積3000m2
|
化學品倉庫
|
1棟,1層
|
建筑面積50m2
|
|
固廢倉庫
|
1棟,1層
|
建筑面積75m2
|
|
配電房(片區配電房在本項目廠內)
|
1棟,1層
|
建筑面積200m2
|
|
保安室
|
1棟,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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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6m2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全部由市政供水管網供給
|
/
|
供電
|
全部由市政電網供應
|
/
|
|
環保工程
|
廢氣處理系統
|
正極涂布工序
|
密閉車間
|
正極涂布后烘干工序
|
NMP冷凝回收系統2套,活性炭吸附塔1套
|
||
焊錫工序
|
集氣罩收集高空排放
|
||
配料的投料工序
|
布袋除塵器1套
|
||
真空抽氣預封、二封工序
|
緩沖罐、集氣管道高空排放
|
||
廢水
|
配料攪拌罐清洗廢水
|
沉淀池2.4m3,儲罐3m3
|
|
固廢
|
NMP回收液
|
2個收集罐,每個3m3
|
|
噪音治理
|
機械設備隔聲、減振、降噪
|
/
|
1.2.4項目主要工藝及產污環節
圖2-1 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節點圖
產污環節
(1)廢水:生活污水,以及主要來源于清洗攪拌罐的清洗廢水。
(2)廢氣:配料時投料產生的粉塵;正極涂布產生的有機廢氣;正極涂布后烘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注液、真空抽氣封裝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焊錫廢氣;員工食堂的油煙。
(3)固廢:廢原料桶、NMP回收液、含電解液的邊角料、電池不合格品、沉淀污泥、廢活性炭;隔膜紙、膠紙、銅箔、鋁箔邊角料;生活垃圾。
(4)噪聲:設備產生的噪聲。
表1.2-2 建設項目環保投資估算
序號
|
環保設施
|
投資額(萬元)
|
|
1
|
廢氣處理設施
|
NMP回收系統2套
|
10
|
活性炭吸附塔1個
|
8
|
||
涂布工序密閉車間
|
2
|
||
焊錫廢氣收集裝置
|
2
|
||
布袋除塵器
|
5
|
||
食堂油煙凈化處理裝置1套
|
2
|
||
2
|
生活污水生物處理設施
|
30
|
|
3
|
噪聲消聲、隔聲、減震等處理設施
|
2
|
|
4
|
100m3應急事故池1個
|
3
|
|
合計
|
64
|
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項目用于各項污染治理的投資約64萬,環保投資占投資額的3.2%,其環保投資額度是基本合理的。
1.3建設項目可行性
1.3.1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項目主要為鋰電池生產,每年生產約1200萬個鋰電池。經查閱《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及《廣東省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7年本)》,鋰電池生產為鼓勵類產業。
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當前國家產業政策和廣東省產業政策,有利于地方經濟的發展。
1.3.2規劃相符性分析
根據《東莞市大朗鎮象山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項目用地規劃為工業用地,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規劃。
項目選址距離東莞市松木山水庫準水源保護區最近約2km,不在水源保護區及準保護區范圍內,選址符合水源保護區的保護要求。
1.3.3選址合理性分析
本項目擬選地址的用地規劃為工業用地,與土地利用規劃相符。不在水源保護區及準保護區范圍內,選址符合水源保護區的保護要求。
目前,寒溪水水環境質量中CODcr、BOD5、氨氮、總磷、溶解氧不達標。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處理廠目前運營規模有10萬噸/日,遠期設計總規模為35萬噸/日,納污范圍為大朗全鎮和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南部地區。遠期污水處理廠可有效削減進入寒溪水的水污染物,對寒溪水的水環境保護起著重要作用。通過區域削減后,項目所在地可逐漸恢復其功能區劃要求。
項目運營后,在嚴格執行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較小,不會改變當地水、大氣現有的環境質量。因此,選址的環境敏感性較低,環境承載力及項目的環境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
公眾認為項目的建設對發展當地的經濟有促進作用,本項目擬嚴格執行各項處理措施,因此,項目是受公眾支持的。
本項目的環境風險主要是電解液、NMP等化學品在使用、儲存中的泄漏風險,在嚴格執行擬采取的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的情況下,其對周邊環境的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
本項目生活污水遠期可納入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處理廠,VOCs等污染物總量指標可納入到大朗鎮的總量指標內。
從區域總體規劃、環境敏感程度、環境承載力,項目環境影響、風險防范、公眾參與、總量指標合理性等方面來看,本項目選址較為合理。
第二章 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
2.1建設項目所在地的環境現狀
(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
監測期間項目區域NO2、SO2的小時濃度及TSP、PM10的日均濃度均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VOCs達到《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18883-2002)中8小時濃度均值要求。總的來說,本項目選址區及周邊的環境空氣質量在監測時段內良好。
(2)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
梅塘水監測斷面水質中的CODcr、BOD5、氨氮、總磷、溶解氧未達到地表水Ⅲ類水質標準,松木山水監測斷面水質中的CODcr、BOD5、總磷、溶解氧未達到地表水Ⅲ類水質標準,寒溪水監測斷面水質中的CODcr、BOD5、氨氮、總磷、溶解氧未達到地表水Ⅳ類水質標準。超標的主要原因是受沿岸排放的工業廢水和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影響。
(3)地下水環境質量
項目選址區域地下水中的色度、渾濁度、氯化物、總硬度、揮發酚類、總大腸菌群、硫酸鹽、陰離子合成洗滌劑、高錳酸鹽指數能夠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pH值、氨氮、硝酸鹽不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總的來說,項目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較差。
(4)聲環境質量現狀
本項目四周場界及西面工廠宿舍樓能夠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類標準(晝間≤65,夜間≤55)要求。總的來說,項目區域聲環境質量狀況良好。
第三章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預測及擬采取的主要措施與效果
3.1建設項目的主要污染物
表3.1-1 項目總的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情況
單位:t/a(廢氣量、廢水量、噪聲除外)
污染
種類
|
污染源
|
污染物
|
產生量
(t/a)
|
削減量
(t/a)
|
外排量
(t/a)
|
廢水
|
清洗廢水75t/a
|
CODCr
|
交零星廢水處理公司處理
|
||
SS
|
|||||
生活污水
|
污水量
|
8208
|
—
|
8208
|
|
CODCr
|
2.05
|
1.31
|
0.74
|
||
BOD5
|
0.98
|
0.82
|
0.16
|
||
SS
|
1.81
|
1.32
|
0.49
|
||
氨氮
|
0.21
|
0.13
|
0.08
|
||
廢氣
|
有機廢氣量(萬Nm3/a)
|
4634
|
—
|
4634
|
|
有機廢氣(NMP)
|
VOCs
|
80
|
78.8
|
1.2
|
|
焊錫廢氣
|
錫及其化合物
|
0.006
|
0
|
0.006
|
|
投料粉塵
|
粉塵
|
0.032
|
0.031
|
0.0003
|
|
食堂油煙
|
油煙
|
0.05
|
0.042
|
0.008
|
|
固廢
|
生產廢料
|
廢原料桶
|
0.3
|
0.3
|
0
|
NMP回收液
|
68
|
68
|
0
|
||
緩沖罐回收的電解液
|
0.4
|
0.4
|
0
|
||
含電解液邊角料
|
1.5
|
1.5
|
0
|
||
不合格品
|
0.05
|
0.05
|
0
|
||
污泥
|
0.5
|
0.5
|
0
|
||
廢活性炭
|
54
|
54
|
0
|
||
正邊角料和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
|
2
|
2
|
0
|
||
生活、工作
|
生活垃圾等
|
57
|
57
|
0
|
|
噪聲
|
設備運行
|
設備噪聲
|
70~85dB(A)
|
—
|
廠界晝間≤65 dB(A)
夜間≤55 dB(A)
|
3.2環境保護目標
3.2.1環境敏感點
在評價范圍內沒有名勝古跡等重要環境敏感點,本項目附近主要的環境保護敏感目標具體情況,詳見表3.2-1。
表3.2-1 建設項目廠址附近主要環境保護敏感點
序號
|
環境保護敏感目標
|
功能性質
|
規模(人)
|
距離本項目的距離
|
保護內容及級別
|
1
|
屏山村
|
居住
|
1000
|
廠區東面約1400 m
|
環境空氣二類
|
2
|
水平村
|
居住
|
1800
|
廠區東南面約450 m
|
|
3
|
松木山村
|
居住
|
2500
|
廠區北面約1200 m
|
|
4
|
建溢塑膠公司宿舍樓
|
工廠宿舍
|
100
|
廠房東面約25 m
|
環境空氣二類、聲環境3類
|
5
|
世輝塑膠公司宿舍樓
|
工廠宿舍
|
150
|
廠房南面約70 m
|
|
6
|
卡翡亞家具公司宿舍樓
|
工廠宿舍
|
150
|
廠房西面40m
|
|
7
|
寒溪水
|
地表水
|
/
|
廠區東北面約9.6km
|
地表水Ⅳ類
|
3.2.2環境保護目標
(1)水環境:采取相關的處理措施,確保本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達到相應標準后,對受納水體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之內。
(2)大氣環境:確保本項目區域大氣環境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
(3)聲環境:確保項目所在區的聲環境質量達到3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分類收集處理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及生活垃圾,固廢處置率達到率100%,使之不成為區域內危害環境的新污染源。
3.3主要環境影響及其預測評價結果
(1)水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結論
項目攪拌罐清洗廢水收集后定期交零星廢水處理公司處理。
項目生活污水,廠區內污水管道與市政截污管網未接通時,為了減少生活污水對附近地表水環境的影響,廠方將廚房含油污水經隔油、一般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然后再經建設方自建的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后排放;遠期,在市政截污管網接通后,廚房含油污水經隔油、一般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排入市政截污管網,經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排入寒溪水。少量的生活污水經過處理后對納污水體的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結論
粉塵:項目配料過程中粉料在稱重、投加等轉移過程均為人工操作,會有少量粉塵產生。投料設置在較封閉的單獨房間內,各種粉料稱量、投加等轉移過程以每天平均2h計,為間歇式排放。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并引至25m高空排放,排放可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的要求,對周邊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
NMP廢氣:正極涂布、烘干過程會產生NMP有機廢氣,項目擬將正極涂布工序設置在密閉小車間內,烘箱為密閉式,有機廢氣通過NMP回收系統、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25m排氣筒排放,廢氣達到廣東省《制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 》(DB44/817-2010)中第Ⅱ時段標準后排放。
注液工序在密閉手套箱中進行,手套箱充滿干燥的氮氣,其濕度保持在1%以下。車間內要求溫度≤26℃,電解液成分的最低沸點為109℃(碳酸甲乙酯),揮發的電解液量很小。
預封、二封工序均需使用真空機抽掉電芯中的少量有機廢氣,廢氣經過緩沖罐冷凝后,通過管道在樓頂25m高空排放。
負極涂布烘干的揮發物基本為水蒸氣,通過管道與烘箱連接后,在樓頂25m高空排放。
焊錫廢氣:項目利用電烙鐵將保護板與外部連接線連接,手工焊錫工序產生的主要污染物為錫及其化合物。項目擬在各手工焊錫工位安裝側吸罩,將手工焊錫廢氣收集后引至25m高空排放,排放可達到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的要求。
食堂油煙:食堂系內部職工使用,烹飪過程中產生的油煙廢氣經高效油煙凈化器處理后,經25米高的煙道排放,處理后的煙氣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油煙凈化器處理效率為85%,油煙≤2.0mg/m3,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3)聲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噪聲在采取治理措施的情況下,對廠界的貢獻值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項目噪聲對周邊工廠宿舍樓的貢獻值較低,疊加背景值后,其聲環境質量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影響評價結論
廢原料桶、NMP回收液交供應商回收處理,含電解液的邊角料、電池不合格品、沉淀污泥、廢活性炭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生產過程產生的正極片、負極片邊角料和隔膜紙、膠紙、鋁箔、銅箔邊角料,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擬交專業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項目生活垃圾必須按照指定地點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點,每日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并對堆放點進行定期的清潔消毒,殺滅害蟲。
經上述處理辦法處置后,該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3.4環境保護措施
項目“三同時”環保設施竣工驗收一覽表如下。
表3.4-1 “三同時”環保設施竣工驗收一覽表
污染源
|
環保設施
|
驗收標準
|
排放口
|
廢水
|
2.4m3清洗廢水沉淀池1個、3m3臨時儲罐1個
|
委托零星廢水處理公司處理
|
|
生活污水生物處理設施1套
|
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
廢氣
|
NMP廢氣:正極涂布密閉車間+NMP回收裝置+活性炭吸附,排放高度25米
|
VOCs達到廣東省《制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7-2010)中第Ⅱ時段標準
|
正極涂布、烘干排氣筒
|
預封、二封有機廢氣:經冷凝罐冷凝后真空抽至25m高空排放
|
VOCs達到廣東省《制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 》(DB44/817-2010)中第Ⅱ時段標準
|
封裝有機廢氣排氣筒
|
|
焊錫廢氣收集后通過25m排氣筒排放
|
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標準
|
焊錫廢氣排氣筒
|
|
投料粉塵收集后經過布袋除塵器處理,通過25m排氣筒排放
|
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排放標準
|
投料粉塵排氣筒
|
|
食堂油煙:油煙凈化處理裝置一套,25m排氣筒
|
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小型單位排放限值
|
油煙排氣筒
|
|
噪聲
|
噪聲消聲、減震、隔聲等措施
|
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
|
|
固廢
|
危廢收集、交有資質單位處理
|
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
|
|
風險
|
100m3事故池一個
|
事故廢水收集后委托有零星廢水處理單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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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環境風險
經分析,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的風險物質尚未構成重大危險源。建設單位采用嚴格的國際通用的安全防范體系,設立一套完整的管理規程、作業規章和應急計劃,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環境風險,一旦意外事件發生,也能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危害和人們生命財產的損失。環境風險主要是人為事件,完全可以通過政府各有關職能部門加強監督指導,企業內部制定嚴格的管理條例和崗位責任制,加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提高風險意識,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
3.6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結果;
3.6.1經濟效益分析
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經濟指標分析,建設項目運營過程中,年營業額可達到10000萬元,直接經濟效益相當可觀。
3.6.2環境損失分析
本項目在創造一定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情況下,由于企業生產過程中需要消耗資源,同時排放污染物,對環境和社會也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如運營期生活污水排放對地表水的影響;VOCs對區域大氣環境的影響;噪聲設備對聲環境的影響;固體廢棄物的影響等。
根據前面工程分析及影響分析可知,項目廢水、廢氣、固廢、噪聲在達標排放情況下,對區域環境影響不明顯,損失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3.6.3社會效益分析
建設項目生產在取得直接經濟效益的同時,帶來了一系列的間接經濟效益:
(1)項目建設后的員工人數為190人,為當地帶來了190個就業崗位,同時員工在周邊生活,可刺激當地消費,間接擴大當地其他從業人員。
(2)建設項目原料等的消耗為周邊帶來間接經濟效益。
(3)建設項目作業機械設備及配套設備的購買使用,將擴大市場需求,會帶來間接經濟效益。
3.7建設單位擬采取的環境監測計劃及環境管理制度。
1、水環境監測計劃
監測點布設:項目生活污水排放口
監測項目:CODCr、氨氮
監測頻次:每年一次
對于事故性監測,要嚴格監控、及時監測。在污染事故監測時,對受影響的水域做好連續監測工作,直至事故性排放消除為止。
2、大氣環境監測項目
監測項目包括:VOCs。
監測范圍:有機廢氣排放口。
監測時間與頻率:每季監測一次。
事故性監測:當發生事故性排放時,應嚴格監控、及時監測,特別做好對下風向受影響范圍內的民區污染物濃度進行連續監測工作,直至恢復正常的環境空氣狀況為止。
3、環境噪聲監測計劃
監測點位:項目廠界四周
測量值:等效連續A聲級
監測頻次:每季度一次
測量方法:選在無雨、風速小于5m/s的天氣進行測量,傳聲器設置戶外1米處,高度1.2 m 以上
4、危險廢物監控
對項目危險廢物的產生及后續貯存、處置全過程的污染防治情況進行檢查。
每批次危險廢物外運必須交資質單位,并且如實填寫轉移聯單,嚴禁非法法或私自處理和轉移行為,不得將危險廢物與一般工業廢物及生活垃圾混合處置。
第四章 公眾參與
4.1公眾參與調查方式
本項目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及《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的規定開展公眾參與。
在接到項目任務后的編寫階段,于2013年6月3日對項目進行了第一次公示,分別在項目所在地和松木山村村委公告欄張貼公告。環評單位在環評報告初稿完成后(2013年8月19日),在項目所在地和松木山村村委公告欄再次公示。并同時發放簡本,公眾可以去廠方門衛室或松木山村村委查閱,在公告發布后采取發放調查問卷表,廣泛征求受項目影響地區企事業單位及不同層次的公眾對工程的意見和建議,歸納總結意見和建議,分析反對意見。
4.2公眾參與調查時間
(1)第一次公示
在接到項目任務后的編寫階段,于2013年6月3日對項目進行了第一次公示,分別在項目所在地和松木山村村委公告欄張貼公告。將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等進行公示,供社會各界關心本項目的廣大群眾瀏覽查閱,并開通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的聯系方式,聽取公眾意見和建議,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要求。
(2)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規定,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初稿完成后,應進行第二次公示,將項目概況、項目實施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主要結論公布于眾,并開通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的聯系方式,廣泛征求受項目影響地區企事業單位及不同層次的公眾對工程的意見和建議,歸納總結意見和建議,分析反對意見,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要求。
(3)調查問卷
為了更好的掌握評價區內公眾對項目建設特點、所產生的環境問題及相關問題的了解情況,環評單位在結論公示期滿后在項目區發放調查問卷55份。收回有效表格50份,回收率91%,發出團體公眾調查表4份,回收4份,回收率100%。參與人員主要為周邊廠的員工等。參與團體為大朗松木山村村委等4家單位。
(4)簡本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以及環境保護部2012年8月27日下發的“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編制要求》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2012】第51號)的要求,本項目于第二次公示中公布了簡本的索取方式,簡本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情況簡述、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建設項目擬采取的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4.3調查結果
公眾參與個人調查結果:
(1)對于本項目的建設,100%的人都表示知道。表示在此次公眾調查中,被調查人都了解該項目,可見公眾對該項目還是很關心的。通過公眾調查增加了該項目的透明度,同時引起公眾的關注。
(2)對于本項目的建設,94%的人表示贊成,6%的人表示不關心,無人表示反對。調查表明多數公眾對本項目的建設都是支持的。
(3)被調查人員對項目附近環境質量現狀感到滿意的占60%,較滿意的占40%,調查表明大多數公眾對項目附近環境質量現狀比較滿意。
(4)從調查情況看來,48%的人認為本項目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52%的人認為本項目不會影響周圍環境。
(5)6%認為本建設項目的主要影響表現在污水排放;20%的人認為本建設項目的主要影響表現在廢氣排放;2%的人認為本建設項目的主要影響表現在噪聲污染;6%認為本建設項目的主要影響表現在固廢排放;66%認為本建設項目對環境沒有影響。
(6)從調查情況看來,60%的人認為本項目建成后將對本地區經濟有利,20%的人認為本項目建成后將對本地區經濟影響不大,20%的人不清楚本項目建成后對本地區經濟產生的影響,由此可見大部分當地民眾都很支持發展當地經濟,并希望本項目能為發展當地經濟作出貢獻。
對團體意見調查表的分析、整理,歸納如下:
項目周邊相關單位對項目建設均持支持態度。
4.3公眾意見采納或不采納的說明
根據現場調查問卷,項目周邊單位、工廠企業員工對該項目表示支持,但普遍希望:項目在建設及運行期間解決好污染問題,加大環境治理力度,并加強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①希望企業能重視環保工作,做好污染防治措施。
②保證污染設施的正常運行,尤其要保證是生產廢氣的達標排放,避免影響到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為了確保本項目在建成后被周邊單位及群眾接受,建設單位對公眾的意見做如下回應:
①在環境保護方面做出承諾和保證,確保項目廢氣經處理后達標排放。
②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率。
第五章 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建設項目的選址是合理的,項目建設性質、規模,所采用的生產工藝是可行的,建設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三同時”的管理規定,確實保證本報告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的落實,并盡一切可能確保本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質量不因其建設而受到不良影響,真正實現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的可持續協調發展。項目建成后,須經過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后,應加強對設備的維修保養,確保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轉。在達到本報告所提出的各項要求后,該項目對周圍環境將不會產生明顯的影響,從環保角度而言,該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第六章 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東莞市金耐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東莞市大朗鎮松木山村祥明路23號
聯系電話:15989688165
聯系人:周亮
(2)環評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宿州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
電話:0769-22321946
聯系人:王勇
聯系人:王勇
Email: szhj_dg@163.com
項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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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1 項目地理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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