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機構參差不齊怎么辦?
□加強資質管理,實施績效考核
“近年來,環評機構如雨后春筍般興起,但不少機構自身沒有資質,環評報告編制質量堪憂。”廣元市環保局局長馮治勤表示。
針對這一問題,廣元市環保局制定了《廣元市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加強環評機構管理。
《辦法》明確要求,在開展環評服務時,環評機構必須按照環境保護部頒發的資質證書規定的資質等級和評價范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嚴禁超資質等級和評價范圍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禁止借用和出借資質證書;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協議不得由其分支機構、辦事機構代簽或通過個人、其他中介機構簽訂。
“除了資質問題,多數環評機構沒有真正支撐其發展的技術人員,環評報告較多是在摘抄論文。”馮治勤認為,這些問題并不是廣元特有的問題,具有普遍性。
為改變這一現狀,廣元市將在每年的7月10日和次年的1月10日前,對環評機構半年內的環評業績進行評審。
據了解,評審考核從專家、建設單位和管理部門3方面進行總分權重的計算。其中,專家組考核分占總分權重的60%、建設單位考核分占10%、管理部門考核分占30%。最終考核總分值將在廣元環保網和市人民政府政務中心環保窗口公示。
根據考核結果,位于前3位的環評機構,將被確定為廣元市環評優質服務單位;位于末3位的環評機構,將實施退出機制,取消其備案名單,并從備案取消之日起,兩個月后開始對其進行限批或禁批,時限為一年。
同時,退件處理記錄達3次(含3次)以上的環評機構,將取消其備案資格。對有嚴重編制質量問題而被暫緩或不予審批的,應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市環保局報告,并以適當形式予以公布。
■專家不專有何解?
□實行專家庫動態管理
馮治勤說,現在有些專家稱為專家,實則不專。
如何解決專家不專的問題?廣元市專門出臺了《環評審查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通過“引進來、退出去”,對專家庫進行管理。
所謂“引進來”,就是對符合條件的被推薦人,審查確定入選專家庫,并予以公布;對特殊需要的專家,經設立部門認可,可直接入選專家庫。“退出去”,就是淘汰一批品行不好、以進入專家庫為手段、實則以撈錢為目的的專家。
專家技術怎么樣,品行如何,紀檢組、監察室也要進行監督評審。若發現不負責任、弄虛作假、與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服務機構存在利益關系、收受他人財物等好處的,將由廣元市環保局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將取消其入選專家庫資格,并予以公告;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同時,對違規指定或干預專家抽取的、賄賂專家的、在技術評審中干預專家發言的建設單位、評價機構,一經發現將在全市環保系統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評價機構停止受理其編制的環評文件3個月,并將有關情況上報上一級環保部門;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廣元市還為入選專家庫的專家建立了檔案,對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進行一次調整,并公布調整結果。
■如何改變“啞鈴式”監管?
□實行鏈條式全程監管
“行政許可重環評審批和‘三同時’驗收、輕中間環節的環境監管方式不夠科學,是‘啞鈴式’的環境監管方式。”馮治勤表示,為了改變這種監管方式,廣元市提出對重點建設項目實施聯單管理,實行全程監管。
以一個重點建設項目為例,項目在經過環評審查后,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將出具評估意見,同時向行政審批科轉移《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聯單》。行政審批科進一步完善和強化項目環境風險控制點、環保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出具項目環評批復,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縣(區)環保局或開發區環保分局移交管理聯單。同時,向污染控制科移交管理聯單,由污染控制科存檔。
廣元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縣(區)環保局或開發區環保分局按相關要求重點進行“三同時”監管,并于每季度末向行政審批科報送重點項目“三同時”建設進度。
最后,對完成“三同時”驗收的重點項目,行政審批科于兩個工作日內向污染控制科移交管理聯單,污染控制科留存,做好重點項目驗收后續污染控制工作。
“聯單經過多個部門,有助于在縣(區)屬地管理原則和科室部門各自職責分工的基礎上,讓各部門共同掌握項目的環境風險控制點、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等,以便提前介入,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消除環境安全隱患。”馮治勤表示,這也可以倒逼源頭的環評編制單位、技術評審專家提升責任意識,提高文本編制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