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灣位于溫州、臺州交界處,因沿岸企業密集,城鎮、農村環保基礎設施普遍不足,海水養殖、灘涂養殖無序發展,環境形勢嚴峻。據2012年環境公報和海洋漁業部門監測顯示,該海域水質為劣四類海水,但各指標尚符合漁業用水要求。
根據《方案》,該區域將執行“五個一律”環境監管措施:對超過納管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廠的企業一律責令限期治理;對沒有達標、直接排放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沒有污水處理設施、也沒有接入排污管網的企業,一律關停;對違法排污、嚴重超標排放的企業一律按最高限額進行處罰;對涉嫌環境犯罪的一律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到2015年底,該區域各類重金屬排放量將在2007年普查數據基礎上削減40%以上。
生活污水不容小視。到2015年,區域內將實現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溫州樂清市和臺州溫嶺市、玉環縣的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率達到45%以上;到2017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建制鎮污水處理率達到60%,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行政村覆蓋率達到90%。
此外,《方案》還將陸地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整治、海上水產養殖治理和船舶與港口污染控制等一并考慮。在陸上,該地區將實行畜禽養殖區域和總量“雙控”制度,全面完成畜禽排泄物綜合治理。大力推廣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到2017年,化肥使用量比2012年減少8%以上,農藥用量減少15%以上。在海上,將根據不同養殖區域的生態環境和自然承受能力,控制近海養殖規模,適時進行退養還灘。同時嚴控養殖飼料和藥物投入,清潔養殖。船舶及其作業行為、港口碼頭污染物處置也將得以規范。
樂清灣還將全面開展“黑臭河”整治,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河道行動;2017年前,所有入樂清灣河流全部要達到功能區要求。
浙江首個海灣污染整治方案出臺
時間:2013-11-11 來源:溫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