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發布《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HJ274-2009)修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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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當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規范和促進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創建活動,環保部對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HJ274—2009)進行修改。現公布修改方案,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綜合類生態工業園區標準》(HJ274-2009)修改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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