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城鄉發展,推動“美麗龍巖”建設,改善人居環境,2月25日,龍巖市人民政府出臺《關于加快推進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龍政綜[2014]31號)(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了龍巖市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時限:2015年前龍巖市85個鄉鎮要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其中4個鄉鎮已建成,4個鄉鎮要在2014年上半年建成,23個重點鎮在2014年7月前動工,2015年建成;其余54個鄉鎮要在2014年底動工,2015年底建成。《意見》要求各市縣要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規劃,合理統籌布局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意見》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推進項目建設,如建立聯合審批制度,加快項目審批和招投標;鼓勵以縣為單元,將轄區內項目捆綁打包成一個項目,實行項目建設運營捆綁運作,選擇信譽好、有實力投資企業參與,支持龍巖城發水環境公司積極參與;多渠道籌措污水管網建設資金,創新污水管網建設方式;將建設投資及運營管理費用列入財政預算,建立投資保障機制;建立以縣(市、區)為付費主體,統一籌資并支付生活污水處理運營費用的污水處理運營機制;通過明確責任主體,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質量管理和運行監管,落實獎懲機制等措施加強項目管理。
摘自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2014.03.31 廳城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