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大城市垃圾填埋場告急,近幾年尤其是大城市對垃圾焚燒廠的需求越來越迫切。預計到2015年,中國垃圾焚燒廠的數量將超過300座。可是由此卻引發了在新建焚燒廠周圍民眾針對其可能造成的環境風險的頻繁抗議,即便焚燒廠通常建在偏僻郊區。然而在發達國家,如歐洲諸國和日本,垃圾焚燒廠則多建在鬧市區和居民區,卻少見群體抗議。
中國公眾對垃圾焚燒項目擔憂并不是沒有依據。現行垃圾焚燒排放標準(國標)是上世紀90年代末制定,2001年頒布的。當年發布之時正逢垃圾焚燒廠大批上馬時期,標準制定并不嚴格。與2000年的歐盟標準相比,國標的各項污染物指標上限都是其數倍。針對排放物中毒性最強的二惡英,歐盟給出的排放上限為0.1 ng I-TEQ/m3(即廢氣中二惡英濃度,下文中將省略此單位),然而國標上限則是其10倍。即便2007年制定的北京市標準與國標相比有較大改善,但是與歐盟標準仍有很大距離。2008年,由環保部牽頭開始修訂《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并原定在2011年內出臺。直至近日,環保部才審議通過了新標準,具體何時實施還未知。
但是就算以中國較寬松的排放標準來衡量,很多垃圾焚燒廠依然不能達標。以二惡英為例(到目前為止,中國對二惡英排放一直缺乏全面的監測數據),2009年中科院大連化學物理所對全國范圍內的19座垃圾焚燒廠的研究數據顯示,二惡英/呋喃物質的排放量在0.042至2.461間,平均值為0.423,遠高于歐盟標準。其中16%的焚燒廠未達國家標準,78%未達歐盟標準。
華南理工大學的研究團隊在進行了范圍更廣的調查后也得出了與中科院類似的結論。他們的調查涉及全國29座垃圾焚燒廠,采集了89份樣本。經分析發現15%不達國家標準,58%不達歐盟標準。其中華南地區焚燒廠超標排放情況最嚴重。
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開始利用垃圾焚燒發電。如今則是大多數發達國家無害化處理垃圾的常用手段,且技術早已成熟,法規也較完善,污染排放能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垃圾發電廠即使建于城市中心地區,也不會對周邊居民造成影響。對于中國,垃圾焚燒事業雖然剛剛起步,但是技術不是問題,因為畢竟有成熟技術可以學習;什么樣的排放標準更合理,以及如何嚴格執行這一標準才是關鍵問題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