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福州確定全市鄉鎮要在2017年底前全面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并實現生活污水處理后排放。
我市近期出臺了加快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意見。今年上半年,全市6個省級綜合改革試點鎮福清龍田鎮、高山鎮,長樂江田鎮,閩侯青口鎮、荊溪鎮,連江琯頭鎮就要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含管網接駁),已經建成要保證正常運行,并完善配套管網。按照意見要求,納入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的建制鎮、“六江二溪”流域周邊1公里范圍內尚未建成污水處理設施的鄉鎮,要在今年全面動工,2015年底前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全市其他鄉鎮將在2017年底前全面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其中鄉鎮建成區必須要有一座以上。
為此,福州市確定了《2014~2017年福州市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計劃》。我市將鼓勵各地選擇靈活的建設方式,對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可采取多種形式的捆綁招商,也可以按BT或BOT方式建設,鼓勵社會投資。各地可以成立專門的運營公司,或通過招標選擇有實力的運營企業,或依托城市污水處理廠相關技術、人員,對鄉鎮的設施和管網實施統一運營、維護管理,降低運營成本。為了讓處理設施起到應有的作用,各鄉鎮污水處理運行后的水質水量將與運營經費撥付掛鉤。今年,福州計劃在永泰縣開展建設運營管理模式試點。
福州全市鄉鎮生活污水將實現處理后排放
時間:2014-06-13 來源:福州新聞網作者:毛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