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生物多樣性展望4】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戰略計劃中期評估
國際社會于2010年在日本名古屋召開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次會議上制定并通過了《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戰略計劃》和《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
《全球生物多樣性展望4》涉及了一系列與2011-2020生物多樣性戰略計劃相關的進展情況,包括實現生物多樣性的2050年愿景的可行途徑和實現即將到來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的相關途徑。以及愛知目標的進展情況。
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戰略計劃結構圖
2050年愿景的實現有賴于2020年任務的妥善執行。反過來說,2020年任務是依據五項戰略目標制定的,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也是根據這些戰略目標設定的。《戰略計劃》為制定國家目標和地區目標提供了一個靈活的框架,同時有助于更加協調,有效地實現《生物多樣性公約》的三項目標。
《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戰略計劃》五項戰略目標及其對應的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有關的近期趨勢、當前狀況和2020年預測:
戰略目標A:通過將生物多樣性納入整個政府和社會的主流解決生物多樣性喪失的根本原因
可得的有限證據顯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民眾對生物多樣性及其重要性的認識似乎都在提高,但一些國家的認識程度仍然較低(目標1)。在將生物多樣性的價值納入規劃進程和減少貧困戰略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此外,在將自然資本納入國民經濟核算方面也取得了進展。不同區域間,各國間仍存在較大差異,但國際倡議有助于減少這些差異(目標2)。各國政府繼續為危害生物多樣性的行為提供補貼,雖然農業補貼逐漸轉變為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積極獎勵措施,但有關這些獎勵措施是否可實現其目標的證據并非決定性的(目標3)。盡管自然資源被更為高效地用于生產商品和服務,但我們大幅提高的消費總水平掩蓋了這一進步。鑒于當前的消費模式,將生態系統控制在安全的生態限度范圍內是不可能的(目標4)。
戰略目標B:減少生物多樣性的直接壓力和促進可持續利用
一些區域(例如巴西亞馬遜)的森林棲息地喪失速度已顯著降低。但世界其他許多熱帶區域的毀林現象仍在加劇,包括草地,濕地和河流系統在內的所有類型棲息地持續破碎和退化(目標5)。過度捕撈仍是主要問題,過度開發,枯竭或崩潰的魚類資源的百分比上升以及不適當捕魚做法給生境和非目標物種造成損害。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漁場(集中在發達國家)被認證為是可持續的(目標6)。獲認證的漁場數量增加(特別是在寒帶和溫帶區),同時逐漸采用良好農業做法意味著更加可持續的生產。但農業,水產養殖業和漁業中的不可持續做法仍然造成了嚴重的環境退化和生物多樣性喪失(目標7)。歐洲和北美洲部分地區的養分污染問題已穩定,但其他區域的養分污染問題預計將加劇,仍對水生和陸地生物多樣性構成嚴重威脅。來自化學物質,農藥和塑料等其他形式的污染物越來越多(目標8)。政府正逐漸采取措施以控制和消除外來入侵物種。例如,越來越多的滅絕,特別是島嶼上的滅絕顯示,扭轉來自入侵物種的威脅常常是可行和有效的。但是,入侵造成了巨大的經濟和生態成本,整體入侵率未有放緩跡象。已在數量有限的國家采取了預防措施(目標9)。盡管一些大型珊瑚區已被納入海洋保護區,陸地活動和海洋活動對珊瑚礁的多重壓力仍在增加。有關其他特別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生態系統趨勢的可得信息較少,包括山地生態系統,如云霧林和高山稀疏草地(熱帶美洲的高海拔苔原),以及易受海平面上升影響的低洼生態系統(目標10)。
戰略目標C:通過保護生態系統,物種和遺傳多樣化提高生物多樣性的地位
考慮到目前的承諾,可能實現目標17中到2020年保護17%的陸地區域的部分,但不表示能實現保護區域網絡的相關目標,很多生物多樣性關鍵場所的受保護程度很低。在沿海水域,保護10%的沿海和海洋區域的部分也能夠按計劃實現,但是遠不能覆蓋包括公海在內的公海和深海地區。保護區管理不足的現象仍然普遍存在。盡管有零星的成功故事,但鳥類,哺乳動物和兩棲動物的平均滅絕風險仍在增加(目標12)。馴養動物的遺傳多樣性受影響,超過五分之一(22%)的物種瀕臨滅絕,馴化作物品種的野生親緣物種日益受到棲息地破碎和氣候變化的威脅(目標13)。
戰略目標 D: 增進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給所有人帶來的惠益
濕地和森林等對于濕地和森林生態系統至關重要的生境持續地喪失和退化(目標14)。然而,正在針對一些枯竭或退化的生態系統(特別是濕地和森林)進行恢復,這些恢復行動有時具有非常宏大的規模,比如在中國。許多國家,組織和企業已承諾恢復大片區域。歐洲,北美洲和東亞等區域的耕地拋棄使得能實現顯著規模的“消極恢復”(目標15)。《關于獲取遺傳資源以及公正和公平地分享其利用所產生惠益的名古屋議定書》于2014年10月12日正式生效,它為公正和公平地分享遺傳資源利用所產生的惠益開辟了新的機會(目標16)。
戰略目標E: 通過參與性規劃,知識管理和能力建設,加強執行工作
大多數締約方預計將在2015年的目標日期之前落實《國家生物多樣性戰略和行動計劃》(目標17),有助于將《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戰略計劃》的目標轉化為國家行動。語言多樣性喪失以及土著和地方社區大規模搬遷至城市區域表明了傳統知識持續減少,盡管某些地方通過增加對傳統文化的興趣和讓地方社區參與管理保護區扭轉了這一趨勢(目標18)。通過促進和便利免費,開放地訪問來自自然歷史藏品和觀察資料,包括來自公民科學網絡的數字化記錄,從而更廣泛地分享關于生物多樣性的數據和信息;但許多國家的很多數據和信息仍然難以獲得,且缺乏調動能力(目標19)。由于數據不足,無法有把握地報告所有來源調集財政資源的進展情況。不過,根據目前可獲得的數據,為了有效執行《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戰略計劃》,還需要加大努力大幅增加所有來源的財政資源(目標20)。
前進的道路
《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戰略計劃》中期報告認為,盡管遇到了挑戰,但多數目標還是可以實現的。實現這些目標需要在許多領域開展創新和大膽行動,并在這十年的后五年內持續關注廣泛政策領域中的生物多樣性。成功的故事已經證明,有效的行動源自同時解決生物多樣性喪失的多重原因,除了其他許多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的路線以外,這是通過監測和數據分析,改變經濟獎勵措施,應用市場壓力,執行規章,使土著和地方社區和利益攸關方參與其間,有針對性地保護受威脅物種和生態系統實現的。實現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所需的許多措施也將支助進一步的糧食安全,更健康的人口和改善人人都能獲得清潔飲用水和可持續能源。因此,《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戰略計劃》也是可持續發展議程的一部分。我們需要加快行動,從而最終抓住機遇,與自然和諧共處。
編者注:
文中括號中目標1-20是20項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
《全球生物多樣性展望4》中文版下載:
http://www.cbd.int/gbo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