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15年擬投30億推進滇池治理,資金缺口仍然較大
2015年是“滇池治理三年行動計劃”和滇池治理“十二五”規劃的收尾之年,而當前滇池流域治理項目完成率尚不足30%。1月18日至23日,昆明兩會召開。昆明市長李文榮在會上表示,2015年將預計投入30億元推進滇池污染治理。
李文榮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稱,2014年,昆明深入實施“滇池治理三年行動計劃”,滇池水質持續改善,化學需氧量、總氮、總磷指標分別下降5.63%、10.3%、14.2%,國家考核的16條入湖河道有14條水質達標。
對于2015年的滇池治理計劃,李文榮稱,昆明市將繼續扎實推進滇池綜合治理,圍繞滇池治理“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完成規劃項目34個,推進實施4個,完成投資30億元以上。
事實上,自1993年起治理滇池,至今已投入近600億元,但滇池治理仍未取到突破進展。如《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2013年度考核結果的公告》顯示,環保部考核范圍包括松花江、淮河(含南水北調東線)、海河、遼河、黃河中上游、巢湖、滇池、三峽庫區及其上游、長江中下游重點流域25個省,結果顯示,僅滇池流域云南省的考核結果為“差”,其余均為“好”。
此外,在資金投入方面依然存在較大缺口。2013年啟動上述行動計劃時,預計的總投資為341億元。分擔到每年的計劃是:2013年投資141億元,2014年投資126億元,2015年投資74億元。但實際完成投資進度卻遠低于上述計劃。
其中,2013年實際完成86億元,2014年實際完成61.1億元,而按照目前昆明市的投資計劃,2015年預計投資30億元,則三年行動計劃的總投資不足200億元。
昆明市環保局一匿名人士稱,上述數字僅僅是統計了昆明市在滇池治污上的投入,實際的總投資應該加上流域縣市的投資額度。但他也強調,“即使再加上滇池流域縣市的治理資金投入,也依然無法完成既定的投資目標。”
而在2014年12月30日環保部西南環保督查中心對昆明市政府的約談中,亦提到了資金缺口問題。環保部西南環境督查中心稱,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資金缺口較大、推進項目實施的手段不多、項目進度安排統籌不夠和部分重點項目工程配套不完善等問題,在規劃項目推進和水質改善兩方面均不理想。
上述環保部門人士稱,昆明市財力并不強,盡管有中央補貼,市一級財力依然無法連續多年支撐滇池動輒百億元的治污費用支出。
滇池治污也獲得了昆明兩會代表的關注。記者獲悉,昆明市政協委員、民盟昆明市委副主委馮剛提交了《關于關閉滇池一級保護區內濕地公園的建議》。在該提案中,馮剛認為修建濕地公園是提前消費滇池治理成果,嚴重干擾了滇池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滇池周邊濕地公園應該關閉。
馮剛表示,按照滇池保護條例規定,滇池一級保護區內應該建濕地,按滇池目前水域面積約300平方公里來算,濕地面積需占到1/10,現在已經基本建成。但問題是,現在所建的并不是濕地,而是濕地公園,干擾了滇池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能力。
馮剛認為,滇池周邊濕地建設每年之所以花費巨大,很大一部分都是投入到濕地公園的公共設施建設中,是為游人準備的,應該把這部分資金節省下來,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更多的濕地建設中,進行封閉式管理,“這樣一來既減少了人工維護的成本,又把對自然環境的干預影響降到最低,才能真正構建起滇池濕地生態系統。”
而九三學社昆明市委員會則以集體提案的方式,建議盡快建設生態補償機制,收滇池保護費,讓濕地建設好之后有人管護、維護,發揮濕地的生態效應。
九三學社稱,建立滇池生態保護專項資金,出臺在滇池流域內開放項目需支付滇池保護費以及滇池濕地生態建設補償金的相關政策,用來補償其因建設而導致的滇池流域環境負荷增加,環境容量下降所應承擔的環境資源費用,體現誰污染誰付費,誰受益誰付費的原則。完善濕地布水系統,將其作為污水處理系統的延伸,發揮其進一步提升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的功能,將濕地凈化水質的效益納入污水處理收費中,按比例作為濕地管護資金。
原文出處/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