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恒勝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受汕頭市澄海區清源水質凈化廠的委托,對汕頭市澄海區清源水質凈化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及投資主體(采購項目編號:HSCGZB2015002)進行單一來源采購,擬邀請貴單位作為單一來源商定供應商。 一、該項目屬于下列一種情形: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二、采購項目名稱:汕頭市澄海區清源水質凈化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及投資主體 三、建設規模: 污水處理量6萬m3/d。 四、建設投資約:人民幣9499萬元(不含建設期利息)。 五、商定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3、同時受采購人邀請的供應商; 4、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六、單一來源采購公告的發布情況:2015年 2 月 16 日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財經報及采購代理機構網站上進行公告。 七、商定供應商應當在2015年 2 月 16 日起至2014年 3 月 2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東恒勝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汕頭市澄海區國道324線西側協和大廈北梯二樓201號)領取單一來源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300.00元,售后不退。領取談判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檢察機關出具的《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查詢時間要求在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前近3年);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有委托須提供); 5、以上資料一式二份(A4紙),復印件應加蓋公章,原件交驗。 八、商定時間:2015年 3 月 6 日上午 10時00 分。 九、商定地點:汕頭市澄海區國道324線西側協和大廈北梯2樓201號(廣東恒勝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評標室)。 十、談判文件(點擊可下載)在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廣東省政府采購網-汕頭市政府采購網上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自2015年 2 月17日起至2015年 2 月 28 日17時30分止),如商定供應商認為談判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書面形式向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時,請將反映的內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以書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送達或傳真至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采用傳真形式的,須電話告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確定傳真是否傳達)。 十一、采購人及代理機構的聯系方式 1.采購人:汕頭市澄海區清源水質凈化廠 聯系人:林先生 聯系方式:0754-85636711 2.采購代理機構:廣東恒勝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汕頭市澄海區國道324線西側協和大廈北梯二樓201號 聯系人:金先生 聯系電話:0754-85861273 電子郵件:gdhsgs@126.com 采購人:汕頭市澄海區清源水質凈化廠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恒勝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