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工業最為發達的國家之一,德國的環境保護在治理體系中正逐漸移至中心位置,成為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志。民調顯示,85%的德國人把環保問題視為國內第二大問題,75%希望其環境政策水平繼續保持歐盟領先。在德國,約有8600家環保協會,每年組織110萬人參與環保志愿者活動;約有2400個基金會參與環境領域,占全部法人基金會的12%。正是這些分工不同、目標各異的環保組織長期堅持不懈開展活動、發揮效能,德國生態環保才能走在世界前列。德國環保組織參與環境治理,主要通過影響公共政策、參與行政訴訟、促進公共參與、促進技術研發等四大渠道,匯聚起環境治理的有效合力。
在影響公共政策中反映公眾訴求和實現官民互動。德國法律體系和政治架構為環保組織參與影響公共政策提供了制度安排和實施通道。《聯邦自然保護法》第63和64條明確規定,由聯邦政府認證的環保團體,政府認同其效力以及在聯邦層面的影響力,并賦予參與行政程序與提案的權利。這些經認證的團體在自然保護或生態維護領域相關條例的制定時,可以提出專業建議并通過參加聽證會表達意見。另外,環保組織以電子郵件或會談等方式,通過常態溝通保持與立法機構和政黨的互動。例如,每次選舉前一些環保聯盟會向聯邦眾議院提交《選舉訴求書》,其目的不僅希望當局可以重視本組織的訴求,也不忘提醒公權力對當年環保議題的重視。而且,各政黨對于訴求書提出問題的答案某種意義上也為選民提供著選舉的信息和標準。值得一提的是,在德國甚至形成一條規矩,凡是對環境可能產生影響的項目的決策過程,必須有民間環保組織參與。因此,環保組織對公共政策和公共決策的影響,很大程度上還體現在通過其提醒和監督實現公權力部門的行為調整。如,漢堡市為適應車輛增加而準備擴建公路,當地環保組織提出抗議,最終迫使政府改變計劃,減少汽車道,加寬步行、自行車道,促使公眾更多綠色出行;再如,2010年秋德國政府決定延長核電站運行,德國環境基金會主席致信歐盟競爭委員,啟動抵制四大能源提供商的卡特爾壟斷調查。
在參與行政訴訟中接受公眾委托和維護公眾利益。德國擁有世界上最完備、最詳細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聯邦及各州的環境法律法規、行政規范達8000余部,還實施了約400個歐盟的相關法規。接受委托、公益訴訟是環保組織發揮專業優勢、維護公眾生態權益的最直接最有效途徑。德國以立法的方式賦予環境保護團體訴訟權能,2006年頒布的《環境司法救濟法》進一步發展了自然保護團體訴訟制度,并確立了環境團體訴訟制度。例如,環保組織可以基于委托,本著維護本地居民安全健康的目的,對公共設施設置地點、污染環境的開發行為等提起行政訴訟。但是,并不是任何組織都被賦予環境保護團體訴訟權能,環境團體要提起環境團體訴訟必須首先獲得資格確認。州內的環境團體由州主管機關確定,而跨州和外國環境團體則由聯邦環境機構確定。截至2013年11月,在聯邦層面有102個團體獲得確認,其中89個在環境保護領域獲得確認,28個在自然保護領域里獲得確認,15個團體獲得雙重確認。2007年至2012年間環境和自然保護組織每年約在德國行政法院訴訟29起案件,10年來數據基本保持穩定,勝訴率達到45%。2013年9月,德國聯邦最高行政法院宣布,將會進一步強化環保組織提起團體訴訟的權利,環保組織可對噪音污染、空氣污染、破壞生態等行為進行行政訴訟。正如德國環保救援組織(DUH)主席雷施認為,這意味著未來環保組織面對環境違法行為時向法院提起團體訴訟的門檻將比現在降低很多,環保組織將真正成為大自然的律師和代言人。
在促進公眾參與中增強公眾意識和凝聚公眾力量。以會員為骨干帶動公眾廣泛參與是環保組織生存發展、形成功能的前提。打鐵還要自身硬,擁有并用好骨干會員是環保組織促進公眾參與的基礎。以德國最大的環保組織自然保護聯盟(NABU)為例,創建于1899年的NABU擁有116年的歷史,截至2013年有超過54萬會員,德國本土地方組織近2000個。會員資源既是其工作力量,又是其經費來源。該組織九成以上成員屬于義務兼職人員,每年繳納48歐元會費,會費收入超過組織年度經費的1/2。在用好會員資源的基礎上,環保組織主要通過精心設計、有效策劃,幫助公眾增強環保意識、參與環保實踐。NABU在各州的辦事處均對民眾開放,提供自行出版的印刷品,使公眾了解環保政策及本機構正在進行的環保項目。該組織還通過購買有保護價值的土地,拯救大片的森林和濕地,為參與義工的志愿者和大眾提供真實的環境教育。此外,環保機構還建設符合環保和教育目的的兒童游樂園,組織中學生開展大自然調查等活動。通過這些門檻低、形式多的活動,在形成社會功能的同時,為環保組織提供了培養后備會員、促進公眾參與的平臺。
在促進技術研發中加快行業合作和提供解決方案。從目前掌握的案例看,德國環保組織在促進環保技術發展方面主要有三類做法。一是促進各方合作,加快技術轉化。比較典型如2011年初成立的2O基金會,其得名源于地球變暖導致2050年較1990年全球溫度將升高2度。于是德國鐵路等六家企業發起成立環保類基金會,建立跨行業的合作,尋找環保解決方案。二是基于環保評估限制某些技術應用。比如,2013年德國自然保護聯盟(DNR)、德國環境與自然保護聯盟(BUND)、自然保護聯盟(NABU)給眾議院提交的《選舉訴求書》,就限制復合納米材料使用、保障物種多樣化、審查聯邦政府現有研究計劃等提出了幾十項提議,并要求各黨派發表意見。三是引導社會認知倒逼技術改進。比較典型的是,德國知名汽車環保組織即交通俱樂部每年發布年度汽車環保性能排行榜,對汽車的各項環境性能進行打分并綜合排名,以此引導公眾消費和社會關注,從而對汽車生產商技術改進形成倒逼壓力。
德國環保組織匯聚有效合力成世界環境治理“標桿”
時間:2015-03-09 來源:學習時報
作者:王直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