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水利局安排部署重點發電企業使用再生水工作
發布日期:2015-03-25 來源:地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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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落實地區環境保護的要求和提高再生水保證率,按照批復的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哈密南部重點發電企業必須使用再生水進行生產。對此,地區水利局在前期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于3月19日召開會議,安排部署重點發電企業使用再生水工作。
會上,“疆電外送”4家重點發電企業、水利投資公司、污水處理廠分別就企業運行現狀及供用水情況進行了匯報,共同分析了使用再生水可能存在水質不達標問題的原因,研究制定了相應的對策,并對各供、用水企業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求污水處理廠提高確保再生水水質的意識,切實落實保證再生水水質的各項措施,并加強水質的實時監測,采用統一平臺、統一標準、統一設備,及時向用水企業通報水質情況。二是要求各發電企業嚴格執行行署的決策部署,按照水資源論證報告的要求逐步開始使用再生水,并建設必要的儲備水池。三是為確保發電企業的正常運行,地區水政水資源管理中心、各供、用水企業必須建立三方共同的再生水使用應急預案,同時各企業也要根據實際制定企業使用再生水應急預案。
2015年“疆電外送”4家重點發電企業計劃用水總量993.5萬立方米,其中再生水394.5萬立方米。目前污水處理廠年處理能力1200萬立方米,水利投資公司再生水供水管道已建成達到通水條件,完全滿足企業使用再生水需求。
地區水利局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