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國家開發銀行日前聯合發布“關于推進開發性金融支持海綿城市建設的通知”。
國家開發銀行資金有望發揮杠桿作用。住建部等相關部門將確定建設項目(以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城市排水防澇、雨水資源化利用為突破口,以海綿型建筑與小區、海綿型道路與廣場、海綿型公園與綠地、水體治理與修復、排水與調蓄設施等為建設重點)、建立項目儲備庫(2016年3月底前完成項目滾動規劃和2016年度建設計劃編制工作、每年10月底前報送下一年度建設計劃確定的項目信息)、推薦備選項目給國家開發銀行。我們認為國家開發銀行將重點支持大型專業化建設運營主體來運作上述備選項目,只有這些企業有足夠信譽及能力保證項目收益、獲得國家開發銀行的信貸支持。“通知”提出的PPP模式將得到推廣,政府將鼓勵具備綜合業務能力企業采取總承包方式、將海綿城市建設項目整體打包運行。國家開發銀行資金將以風險可控為原則,起到的作用相當于“優先”,并有望引入“劣后”社會資本進入海綿城市市場;
海綿城市資金需求量巨大。按照國辦發【2015】75號文件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成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按照海綿城市建設導則,海綿城市每平方公里建設投資成本在1.5-1.9億元之間,全國657個城市如果都要在2020年完成任務,整體投資接近10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