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綿城市大事記
、2015年1月20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的通知》。
②2015年2月26日,南寧“海綿城市”試點項目—南寧市竹排江上游植物園段(那考河)PPP項目正式簽約,標志著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頒布后,廣西首個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建設項目正式落地南寧。
③2015年4月2日,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公布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名單遷安、白城、鎮江、嘉興、池州、廈門、萍鄉、濟南、鶴壁、武漢、常德、南寧、重慶、遂寧、貴安新區和西咸新區16個城市入圍。
、2015年7月10日,住建部印發《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辦法(試行)》,并附有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指標。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指標中明確了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水安全、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顯示度6個方面18項考核指標。
⑤2015年8月10日,水利部印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水利工作的指導意見》。一要制定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二要嚴格城市河湖水域空間管控;三要因地制宜做好河湖水系連通;四要推進城市水生態治理與修復;五要建設雨水徑流調蓄和承泄設施;六要完善城市防洪排澇體系;七要強化城市水資源管理與保護;八要加強城市水源保障和雨洪利用;九要做好城市水土保持與生態清潔小流域治理。
、2015年9月2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雨水蓄排順暢合理利用的海綿城市建設,有效推進新型城鎮化。會議指出,按照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建設雨水自然積存、滲透、凈化的海綿城市,可以修復城市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增強城市防澇能力,擴大公共產品有效投資,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
⑦2015年10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通過海綿城市建設,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2015年10月16日,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定期上報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的通知》,一是項目進展情況:項目建設及投資計劃完成情況;PPP模式融資的組織實施及落實情況;上季度項目開工竣工情況。二是技術標準制定情況。三是管理制度建設情況。四是推進工作的重要部署、會議、檢查工作安排等。
、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要提升建設水平,加強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礎設施建設,建設海綿城市。
中國城市報記者 張興旺/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