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6年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
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農業(農牧)廳(委、局),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黑龍江省農墾總局:
為做好2016年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建設生態文明、推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和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戰略部署,圍繞資源化利用農作物秸稈、畜禽糞便等農業農村廢棄物,深入推進農村沼氣轉型升級,繼續開展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試點,支持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建設,進一步探索創新扶持政策和體制機制,使農村沼氣工程向規模發展、生態循環、綜合利用、智能管理、效益拉動的方向轉型升級,更充分地發揮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在提供農村清潔可再生能源、推進農牧結合和種養業循環發展、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和大氣污染、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實現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并重,促進沼氣事業健康持續發展。
二、中央投資支持范圍、補助標準
(一)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試點項目
繼續支持日產生物天然氣1萬立方米以上的工程開展試點。原則上每個省可申報1個符合條件的試點項目,對于種植業優勢產區和規模化養殖重點區域等原料資源豐富、工程需求量大的省份,最多申報2個試點項目,但對于截至2015年12月31日,還存在2015年安排的農村沼氣工程中央投資項目尚未開工的省份,不得申報試點項目。試點內容除延續《2015年農村沼氣工程轉型升級工作方案》(發改辦農經[2015]879號,以下簡稱《方案》)中的有關要求外,鼓勵地方政府增加以下試點內容:一是對試點項目所產生物天然氣進行全額收購或配額保障收購試點;二是制定農業廢棄物排放監管制度和建立污染者付費機制的有關試點,為促進農業廢棄物集中收集、專業化處理創造更好的市場環境;三是在工作有基礎、技術能配套的區域開展農業廢棄物能源化利用綜合試點。
各地是否針對試點內容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將作為是否安排試點項目的重要參考。
(二)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
支持建設厭氧消化裝置總體容積500立方米以上、能夠有效推進農牧結合和種養循環、實現“三沼”充分利用、促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的沼氣工程(不含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對于開展沼氣工程全程智能控制、沼肥智慧化加工應用、帶動附加產業融合發展的項目,各地應重點支持,優先申報。其中,給農戶集中供氣的項目,可適當考慮由同一業主建設的多個集中供氣工程組成。鼓勵具備條件的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參照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的試點內容,開展相關試點。
(三)中央補助標準
綜合考慮項目總投資、產氣能力、總池容等因素,中央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投資補助。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試點項目,每立方米生物天然氣生產能力安排中央投資補助2500元,但中央對單個項目的補助額度不超過4000萬元,且不超過該項目總投資的40%。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每立方米厭氧消化裝置容積安排中央投資補助1500元,但中央對單個項目的補助額度不超過3000萬元,且不超過該項目總投資的35%。鼓勵地方政府安排資金配合中央投資合力支持項目建設。
三、選項條件、項目建設內容、工作程序和要求
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的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和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要落實備案、土地、規劃、環評、能評、資金、安評等前期工作,并具有審批文號的文件,確保2016年能開工建設。已經獲得中央財政投資、專項建設基金或中央其他部門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已經申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其他專項或中央其他部門的項目不得多頭申報。對于地方政府重視,統籌規劃,出臺相應轄區內農業廢棄物處理政策的,優先予以支持。
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試點項目要采用中高溫和高濃度混合原料發酵工藝技術路線,池容產氣率大于等于1m3/m3•d,所產沼氣提純制取生物天然氣(BNG)。各地在接到項目單位報送的資金申請報告后,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省級農村能源主管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對項目進行實地查看,并組織開展專家評審。在此基礎上,對于擬申請中央投資支持的試點項目,要在政府網站等公開媒體上進行不少于一周時間的公示。評審合格、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可以申請中央資金支持。同時,省級發展改革部門需會同省級農村能源主管部門,逐一編制項目試點方案。項目試點方案除應包括資金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外(可不附資金申報報告原件),還應說明項目試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明確試點工作的主要內容、目標任務、保障措施,以及地方政府圍繞中央要求的試點內容已經出臺或將要制定的相關政策。各省(區、市)在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農業部申報試點項目時,需一并附上項目試點方案、項目實地查看承諾書、專家評審意見、省級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出具的行業審查意見、項目公示證明及公示無異議承諾書。
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采用中溫或常溫發酵工藝,根據實際需要科學確定池容產氣率,使工程所產沼氣、沼渣沼液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確保沼氣不排空、沼渣沼液不產生二次污染。各省(區、市)在申報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項目前,要組織有關人員,也可委托地市級或縣級發展改革或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對有關項目進行實地調查。
其他選項條件和建設內容按照《方案》的有關要求,工作程序按照《農村沼氣工程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發改投資[2015]1377號)的有關規定,工程技術規范按照《大中型沼氣工程技術規范》(GB/T51063)等標準執行。
四、申報時間和其他要求
請各省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暫按2016年全國20億元的總盤子組織項目申報(實際總盤子確定后將另行通知),按要求把2016年規模化大型沼氣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工作做細做實,并于3月6日前將投資計劃申報文件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農業部(計劃司、科教司各2套),同時發送電子版至國家發展改革委農經司綜合處(通過縱向網)和農業部計劃司投資計劃處(nybzhaoqi@126.com)、科教司能源生態處(kjsnyc@126.com)。2015年安排了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試點項目的有關省份,要一并報送試點項目階段性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報送情況、試點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和階段性試點成效,將作為該省2016年試點項目安排的重要參考。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農業部辦公廳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