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污水處理廠每處理一萬噸污水就會產生5-10噸污泥,中國每天都會產生17.5萬噸濕污泥,截至2010年,中國年產濕污泥達到了6387.5萬噸。這些含有大量重金屬、病原體和細菌的污泥并沒有得到妥善處置,90%的污泥流出廠后被隨意棄置,二次污染形勢嚴峻。城市污泥的特點是不僅含水量高,易腐爛,有強烈臭味,并且含有大量病原菌、寄生蟲卵以及鉻、汞等重金屬和二惡英等難以降解的有毒有害及致癌物質,未經有效處理處置,極易對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直接威脅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使污水處理設施的環境效益大大降低,更引發多起社會公眾事件。
污泥處理處置市場發展空間顯露,由于污泥處理項目具有高投資、低收益的特點,難以吸引社會資本,因此,企業的積極性不高,全部依賴政府財政投入。目前,我國大部分污水處理廠缺少良好穩定的污泥處置配套設施,同時,現有項目的運行情況也不盡如人意。但隨著政策市場的逐步啟動,污泥處理漸漸引起了政府及市場的注意,由于當前行業基礎極其薄弱,因此,在基數較低空間較大的形勢下,市場成長的速度將是驚人的。市場啟動,最新獲益的當然是設備行業,目前國內市場僅有為數不多的企業涉足該領域的設備制造,設備的國產化率一直維持在較低的水平。未來市場的發展一方面要借助技術的支撐,另一方面也要借助資金的運用。只有以不斷成熟的技術為支撐,才能較好的推動行業的發展
風險投資由情緒高漲轉入繼續觀望,據環境保護部的有關規劃,未來10年是中國污水處置的黃金時期。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員稱,“十二五”期間,中國在污泥處理處置上潛力巨大,投資有望達到600億元。面對巨大商機,紅杉資本、聯想投資、青云創投、啟明創投、德同資本、凱旋創投等在內的多家風險投資機構也都聞風而動,紛紛布局污泥處理產業。但在把全國已有的污泥處理項目都“地毯式”地匆忙排查過一遍過后,絕大多數的風險投資最后選擇了繼續觀望。有投資人感嘆:很難在污泥處置行業找到像新能源企業那樣相對清晰、干凈、競爭力明確的創業公司。
我國城市污泥處理嚴重缺乏專門的經濟支撐體系。目前我國多數城市征收的污水處理費,由于征收標準較低,往往連維持污水廠的正常運行都有困難,污泥處理費未開征,運行資金沒有著落,使得部分污水處理廠有意無意之間,只能將污泥處理的責任旁置。 污泥處理處置,很多時候得不到足夠重視,發展艱難,與過程中的責任關系模糊有很大關系。只有明確了責任主體,才會有更進一步的監督和管理,為良好的付費機制形成奠定基礎。
政府是污泥處理處置的責任主體,污泥處理本質上是一種政府主導的或是地方政府主導的社會服務,是水務社會服務責任的延伸,這種服務責任因為政府向老百姓收了行政事業性的污水處理費或者是各種形式的稅而轉嫁到了政府身上。政府通過財稅和收費體系本身承接了這種責任,所以污泥處理是附屬于政府污水處理責任的一種社會公共服務責任。
污泥處理處置問題首先源于管理體制上的混亂,而管理體制的混亂首先是責任主體的缺位。污泥處理處置責任主體不明確,是制約污泥處理處置管理體制得以理順的關鍵因素。責任主體不明確有三個主要原因:一是傳統的污水處理廠并非一個民事法人主體,而是事業單位,是為政府義務服務的附屬實施機構,無法獨立承擔有關責任;二是污泥處理沒有專門的經濟支撐體系,一般城市污水收費尚不足以維系運行,污泥處理運行費更無著落,使得責任被旁置;三是過份強調"資源化"技術路線,誤導了企業和政府把污泥處理處置作為有價值的資源,而非一種責任。另一方面,“監管”同樣是政府需要承擔的重要職責。
社會溝通為產業發展保駕護航,污泥處理處置,需要政府通過投資、支付的方式真正履行公共服務職責,需要環保部門通過明晰標準加強監管,需要企業依法辦事、提供專業化服務,同樣也需要廣大社會公眾的認可、理解、支持和監督。污泥因其自身特性給水源及土壤嚴重安全隱患,進而威脅公眾健康,近年來,多起污泥偷排導致的污染事件因公眾的監督引發強烈社會反響。
隨著水務服務的社會化,積極主動的社會溝通成為行業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只有搭建專業良好的公共服務平臺,有組織地、積極地域社會加強溝通,才能營造健康和諧的社會發展環境,共同推動污泥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