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發布21條禁令 違反將從嚴從重處理
記者從市建委獲悉,為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禁令,市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聯合發布《關于房屋建筑安全有關事項的公告》,今后違反公告中21項規定的,將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納入不良信用記錄。
這21項規定分別為:
一、嚴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二、嚴禁企業無資質或超越資質從事相應的工程施工。
三、嚴禁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
四、嚴禁未取得特工種作業資格人員上崗作業。
五、嚴禁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機具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
六、嚴禁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架設設施。
七、嚴禁無方案施工或采用未經批準的施工方案施工。
八、嚴禁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九、嚴禁施工現場不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嚴禁易燃易爆材料亂堆亂放。
十、嚴禁施工現場在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監督人員的情況下進行施工。
十一、嚴禁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不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十二、嚴禁安全隱患未消除或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進行施工。
十三、嚴禁使用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
十四、嚴禁在樓板、陽臺、露臺、屋頂超荷載鋪設材料,在室內增設超荷載分隔墻體。
十五、嚴禁在住宅樓房外檐上增設門窗、拆窗改門或者擴大原有門窗尺寸。
十六、嚴禁將住宅樓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為生產、餐飲、娛樂、洗浴等經營性用房,影響房屋結構安全。
十七、嚴禁拆改住宅樓房或者與其結構垂直連體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礎、墻體、梁、柱、樓板等承重結構。
十八、嚴禁違法建筑的房屋出租。
十九、嚴禁將違反規定改變使用性質的房屋出租。
二十、嚴禁將原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分割出租。
二十一、嚴禁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出租供人員居住。
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市建委:
電話:28468101(白天)、23307363(夜間)
網上信箱:天津建設網政民互動信訪信箱 (http://www.tjcac.gov.cn/zmhd/wsts/xfxx/)
市規劃局:
電話:23541139(全天)
郵箱:tjguihuazhifa@163.com
市國土房管局:
電話:23393016(白天)、23315026(夜間)
郵箱:fangguanchu1814@126.com
(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