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實施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 2020年水質要達到Ⅲ類標準
洞庭湖實施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突出推進十大重點領域和九大重點區域整治
洞庭湖水質2020年要達到Ⅲ類標準
制圖/李雅文
華聲在線1月11日訊(記者曹嫻)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突出推進洞庭湖生態環境十大重點領域和九大重點區域整治,到2020年,湖體水質要達到Ⅲ類標準。
十大重點領域為:全面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深入開展城鄉生活污染治理、集中整治工業污染、加強船舶污染防治、保障飲水安全、實行溝渠清淤疏浚、推進黑臭水體治理、整頓湖區采砂秩序、加快濕地生態修復、加強血吸蟲病防控。
污染嚴重、對洞庭湖水質影響較大的大通湖、華容河、珊珀湖、安樂湖、沖天湖—馬家吉河、東風湖—吉家湖、沅江七湖、黃家湖、桃花江流域等九大片區,作為整治重點,實行掛牌督辦。
三年行動計劃由省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開展,岳陽市、常德市、益陽市、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政府對本地區三年行動計劃負總責。各項任務需明確牽頭責任部門,按年度分解到市縣、到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三年行動計劃完成情況將納入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年度考核評價,加大考核權重,統一排位、末位懲戒,考評結果作為干部任用和財政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還將納入河長制考核,建立問責機制。
開展洞庭湖區水環境質量評價排名,及時向社會發布水環境狀況信息。
到2020年,湖區COD、氨氮、總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要分別比2015年削減11%、12%和1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左右,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工業園區全部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自動在線監測裝置并穩定運行;地級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5%,縣級市和縣城建成區及所有建制鎮黑臭水體基本治理;完成濕地修復65萬畝,濕地保護率穩定在72%以上;城鎮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農村自來水普及率90%以上。
作者:曹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