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120萬:泰州姜堰區村鎮污水處理PPP項目總體咨詢服務采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泰州市姜堰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姜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現就姜堰區村鎮污水處理PPP項目總體咨詢服務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編號:JYZC-2018216。
二、項目名稱:姜堰區村鎮污水處理PPP項目總體咨詢服務采購。
三、采購預算價: 120 萬元。
四、采購內容及項目概況:
具體要求詳見磋商文件第二章。
五、合格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以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在前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的特定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事業法人;
(2)須是在江蘇省財政廳正式發布的PPP中介專業咨詢服務機構庫名單內;
(3)非法定代表人參加磋商的,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本單位的正式員工,響應時提供參加磋商人員自2017年1月以來連續12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供應商參加磋商,供應商必須具備獨立完成該項目咨詢的能力,成交供應商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3、存在下列情形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
(1) 因違約失信等問題正處于調查期間的供應商;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
(3)為本次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
(4) 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一、采購內容及要求
1、 項目內容
姜堰區鎮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項目類型為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建設地點為泰州市姜堰區,建設性質為新建。
項目覆蓋泰州市姜堰區2個街道(三水街道、羅塘街道)、14個鎮區(俞垛、張甸、大倫、白米、婁莊、蔣垛、顧高、溱潼、興泰、淤溪、華港、橋頭、梁徐、沈高)、231個行政村。
本項目工程方案內容主要包含:
(1)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擬新建污水提升泵站53座及污水處理設施753座,收集范圍覆蓋到原鎮集鎮區,對污水提升泵站進行選址,確定污水提升泵站的規模、型式,進行各泵站的建設和運營;
(2)污水管網工程
擬新建污水管道2153.66公里,對規劃范圍內污水收集管網和污水輸送管網進行整體規劃,確定管網的布局走向、技術方案,并進行管網的建設、運營和維護;
(3)鎮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村莊生活污水的收集模式根據所在區位、人口規模、聚集程度、地形地貌、排水特點及排放要求、經濟承受能力等具體情況,結合鎮村布局規劃及污水處理廠的現狀與規劃,本次項目主要采用如下幾種收集處理模式:直接納管模式、相對集中處理模式、分散處理模式及資源化利用。
本項目的預計總投資約為19.25億元(具體項目內容以政府審批的總體規劃內容為準)
2、 PPP項目咨詢服務范圍
泰州市姜堰區村鎮污水處理PPP項目全過程咨詢服務。
磋商供應商需承擔本項目的總顧問、財務、法務、商務及技術等顧問職責,并協調其他技術顧問開展工作。具體的咨詢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點:
2.1作為項目咨詢顧問負責的具體工作
(1)項目前期基礎工作
項目基本情況調研:包括項目自身的基本情況,周邊城市或類似城市同類項目;
項目基本情況梳理:對調研情況進行分類梳理;設定各類評價指標和目標;
協助采購人為項目尋找意向合作方,并協助采購人進行洽談;
項目整體工作計劃制訂;
項目前期工作研究,細化項目整體模式,按照PPP項目的實施進度和要求協調相關工作。
(2)項目實施方案的研究和編制
編制《項目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研究和編制“科學、可行、規范”的《項目實施方案》,確定合理、切實可行的項目邊界和合作條件。
結合項目實際情況,設計合理的項目結構,落實項目商務條件,設計商業運營方案;
投融資模式研究:對項目的投融資模式進行研究,了解項目背后的合作模式與投資模式,了解項目的融資渠道和風險等;
合作內容和合作范圍研究:通過調研和研究,了解項目合作中,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具體內容,以及雙方合作開發的范圍;
設計項目結構及項目的主要商業原則,研究和落實項目的主要商務條件和邊界條件等;
財務測算:在深入了解項目情況,對項目的邊界條件和收益水平作出客觀評價,充分揭示項目風險的基礎上,完成包括成本、收入、投入產出分析以及相關配套政策在內的財務測算及數據控制分析等。
在以上研究的基礎上,總結重點問題并對項目中涉及的商務、財務、法律等重點問題進行專題研究,提出具體、可行解決方案。
(3)項目協議研究和編制
細化研究和編制項目協議,包括但不限于《PPP項目合同》、《特許經營協議》等項目協議,并與相關部門溝通,確定PPP項目協議的條款細節;
協助完成相關項目協議的市場意見征詢、收集、分析、研究,對方案進行調整完善;
協助制定談判策略和方法,確定談判方案;
協助組織項目商務談判;
參與并協助完成商務澄清談判,編制談判備忘錄等。協助完成政府有關部門和投資人就商務條件和協議條件進行的確認、澄清以及談判,并就技術、商務、法律等方面進行研究并提供專業支持;
完成項目涉及的項目協議等法律文件的編制。
(4)完成項目采購程序相關工作
磋商供應商將作為招標代理機構,協助采購人按照財政部門發布的PPP項目采購文件的要求組織實施。
根據項目運作目標和實際情況,就項目的招標方案進行研究,依法合規的履行項目采購程序,確保項目目標的實現。
編制招標文件;
完成采購程序,確定項目中標人。
協助采購人與意向合作方完成澄清談判和最終合同的簽署。
項目施工建設完成后2年內,協助采購人完成項目績效評價和運營監管。
二、工期
為保證項目工作順利進行,合同簽訂后60個日歷天內完成本項目可供政府討論的實施方案。
其它服務內容至項目施工完成,并成功運營2年后。
報價10分
商務部分40分
技術部分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