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后所產生的污泥問題越來越突出。今年8月份,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完成了一個特殊項目的招標,預算高達3.99億元的重大民生工程項目——深圳市市政污泥摻燒處置服務項目。
深圳作為超大型城市,居民用水、排水的規模日益增長,數據顯示,2018年深圳市水質凈化廠出廠污泥約為4800噸/日,而受深圳市地少人多、人口密集及“鄰避效應”影響,污泥處置設施規劃建設相對滯后,無法滿足城市生活污水日常處理需要,面臨著污泥圍城的困境和風險。深圳作為全國首批“無廢城市”試點城市之一,要實現2年內市政污泥無廢化的目標,時間緊、任務重。采購中心接到項目招標工作時,領導高度重視,認真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打贏水污染治理攻堅戰的工作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意識和責任擔當開展該項目的采購工作。業務部門提前做好與采購單位溝通,科學合理的編制招標文件,力爭高效高質合法合規地完成該項目采購工作。
一、深入考察調研,科學指導采購需求編制
招標前期,采購中心聯合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住建局、市法制辦召開專題座談會,研究部署項目采購關鍵要求。標書編制過程中,采購中心工作人員多次與采購單位進行溝通,并通過網上公示充分征集潛在供應商意見。一是充分考慮項目落地的當地生態及產業結構,要求污泥處置設備具備廢氣靜電除塵、脫硫脫硝、除臭系統,要求設施外觀去工業化,達到煙囪景觀美化效果,且兼有環境教育基地功能,打造成城市名片式建筑。二是合理設置招標門檻,在評分標準設定上,不得以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等供應商的規模條件作為評分標準,不得加入資格條件等歧視性、排他性條款,著重考慮企業生產設備情況、投標貨物性能等客觀評分項。
二、做好采購服務,配合制定深圳環保高標準
結合采購單位對于深圳污泥處置“臭氣零排放、污泥不落地”的高標準要求,采購中心積極組織專家論證,確保技術要求設置細致可靠、商務要求設置明確嚴格。一是充分考慮“無廢城市”的環保指標,在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11項規范文件的基礎上,提出采用“廠內深度脫水+電廠協同摻燒發電”的污泥處置方式,一方面確保污泥處理全程不會對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另一方面利用燃燒產生的蒸汽發電,降低運行成本。二是采取多種措施確保合同履約質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要求建立環境風險信息管控系統,實現與環保部門聯網監管,同時設置了全面梯級的違約金條款,嚴格約束中標供應商行為。在完成招標之后中心依法進行網上公示,期間未收到供應商質疑。
城市加強污泥規劃,才能實現“山青水凈、天藍地綠”;采購力求科學規范,才能實現“依法采購、陽光透明”。項目建成投產后,可以對全市污泥進行集中式無害化處理,同時達到廢棄物的資源化再利用,助力深圳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為美麗灣區建設貢獻力量。
圖片說明:項目建成效果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