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和《浙江省審計廳關于印發2019年度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的通知》(浙審辦〔2019〕29號)的相關要求, 杭州市審計局自2019年4月23日至5月31日,對杭州市2016至2018年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置監管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評價意見
杭州市2016至2018年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1490.07萬噸,綜合利用量為1216.37萬噸,處置量為288.22萬噸,貯存量為30.82萬噸;其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1341.08萬噸,綜合利用量為1124.75萬噸,處置量為240.19萬噸,貯存量為15.33萬噸;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為148.99萬噸,綜合利用量為91.61萬噸,處置量為48.03萬噸,貯存量為15.49萬噸。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余杭區政府結合本市、本區實際,落實政府、部門和企業的環境保護責任,逐步夯實工作基礎,建立健全規范化管理體系。
二、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政府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是危險廢物運輸全過程監管不到位。二是余杭區工業固體(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落實不到位、源頭減量化工作推進不到位。
(二)環境保護稅征收方面的問題
生態環境余杭分局與區稅務局未建立信息通報機制,企業環保處罰信息未及時向區稅務局通報,環保稅征繳信息傳遞不到位。
(三)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方面的問題
一是部分企業違規貯存飛灰。二是部分企業日常危廢管理責任不落實。三是部分關停或拆除企業污染防治工作不規范。
(四)其他方面的問題
一是部分企業危廢數據在不同管理系統重復填報。二是屬地監管部門無法查看聯網監控系統。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審計調查結束后,杭州市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調查報告,要求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區政府認真進行審計整改。同時,建議加強規范化管理,開展好工業固廢源頭排查工作;加強執法監管力度,做到工業固廢全過程監管;加強溝通協調,實現不同部門之間信息共享。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調查反映的問題,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區政府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對照問題逐個確定責任部門、剖析原因、落實審計整改工作:
一是固體廢物監管信息系統與交通運輸管理系統完成對接,共享危險廢物電子運單、車輛全球定位系統等數據。生態環境余杭分局按照省、市統一部署開展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情況核查工作,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工作并排定計劃表。
二是生態環境余杭分局與區稅務局已建立信息通報機制,每月向區稅務局通報企業環保處罰信息,確保涉稅信息互通。
三是督促桐廬縣、建德市、臨安區政府加快飛灰處置項目,提升實際處置能力。督促審計調查發現有問題的4家危廢企業完成整改工作。
四是優化升級杭州市危廢動態監管系統,完成與省級固體廢物監管信息系統的對接。同時,將杭州市危廢動態監管系統升級改造專項資金下達給各縣(市)、區,由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實施接入杭州市危廢動態監管系統技術改造工作。
杭州市審計局
2019年11月4日
來源 :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9/11/4/art_1298985_39739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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