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層轉包賺差價!“特大跨省非法傾倒有毒污泥案”公開宣判
央視網消息:近日,江西省“特大跨省非法傾倒有毒污泥案”,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數名被告人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3年2個月至10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還需對其所造成的生態資源損失履行生態修復義務,如未履行,則需支付生態修復費用900余萬元。
2017年8月至2018年初,舒某、黃某等人以江西正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九江市新墻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名義從事污泥(一般固廢)轉運業務。合同約定,他們須將污泥運送至污泥處理地點,進行廢物處理。然而受利益驅使,他們并未依照合同履行,而是以分工合作的方式,將從浙江杭州塘棲熱電有限公司、杭州連新建材有限公司等處得來的污泥共約14800噸運至九江市永修縣、廬山市、柴桑區等5地直接傾倒。
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舒某、黃某等6人無視國家法律,違反國家規定,傾倒有毒物質,致使公私財產損失達100萬元以上,后果特別嚴重,6人的行為均構成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3年2個月至10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萬元至10萬元不等。
九江市人民政府還就民事賠償部分對相關涉案公司提起訴訟,經江西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本案被污染土地修復工程總費用為1446.288萬元,浙江杭州塘棲熱電有限公司前期已支付賠償修復費487.237萬元,其余被告需承擔生態修復義務,如未履行,則根據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共同或單獨支付900余萬元修復費用,并對本次污染環境行為在江西省級或以上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群眾舉報牽出大案 警方起底背后黑色產業鏈
在這起跨省非法排污案中,犯罪嫌疑人從浙江杭州等地,以“環保公司”名義接收污泥處置業務,并層層低價轉包,將14800噸有毒污泥偷運至江西省九江市并非法傾倒,形成了一條黑色傾倒污泥產業鏈。
該起案件可以追溯至2年前。2017年10月,九江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在九江市長江二橋附近的鄭家灣,發現了大量來源不明、散發著惡臭的污泥。由此,牽出了這起“跨省非法傾倒有毒污泥案”。之后,執法部門相繼在九江市五豐村等地發現被非法傾倒的污泥。
經查,僅這片山坳里就被非法傾倒了4400噸污泥。警方調查發現,犯罪分子利用長江水道,通過層層轉包的形式,將發達地區各種垃圾非法運輸至欠發達地區傾倒,已形成了一條黑色“產業鏈”。
張某通過船運把污泥運至江西九江,以105元每噸的價格包給舒某等人,舒某等人再將未經任何處理的污泥直接傾倒在九江的水源地附近。經查,2017年8月至2018年初期間,舒某等人通過水路,總共將來自浙江杭州等地的14800噸污泥運至九江市永修縣、廬山市、柴桑區等五地傾倒。
據法院調查取證了解到,涉案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服務費及運輸費的價格為每噸445元,但在這條黑色產業鏈中,一些所謂的“環保公司”其實并無相關固廢處理資質,卻通過偽造相關的營業執照、環保部門公章,以低價來非法承攬污泥處置業務,再層層轉包以賺取差價。
而本案中,犯罪分子為躲避監管,選擇水路運輸,沿長江流竄作案、分散傾倒,這些都給執法部門的調查帶來很大難度。
在浙江、江蘇警方的配合下,從2018年4月底至5月中旬,江西警方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將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而檢察院和法院的提前介入,環保局委托第三方及時對污泥的成分進行鑒定,都對加快案件的報捕起訴流程起到了重要作用。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環境有價 損害必賠
此次由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的“特大跨省非法傾倒有毒污泥案”也被稱為江西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第一案,環保和法律專家認為,對該類案件的審理具有風向標作用,對全面追究賠償義務人的法律責任,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此次“特大跨省非法傾倒有毒污泥案”的調查審理中,于2018年批準成立的江西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具體承擔了,對涉案污泥環境損害情況及環境修復費用進行鑒定評估的工作。通過鑒定評估,認定非法傾倒污泥造成了土壤、水環境、空氣的損害,同時明確本案被污染土地修復工程總費用為1446.288萬元。
此前,企業或者個體損害生態環境后,往往是群眾受害,地方政府埋單。為此,構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成為改變這一局面的重要舉措。
在率先出臺《江西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后,江西省還成立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并制定生態環境損害調查、磋商、修復監督管理和資金管理等配套辦法,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由理論走向實踐。
來源 :http://www.sohu.com/a/352208540_428290
特大非法傾倒有毒污泥案宣判 被告人需支付修復費用1446萬元
央視網消息:近日,一起“特大非法傾倒有毒污泥案”,在江西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6名被告人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三年兩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還需支付生態環境修復費用。
案件追溯到兩年前。2017年10月,九江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在九江市長江二橋附近的鄭家灣,發現了大量來源不明、散發著惡臭的污泥。之后,執法部門相繼在九江市五豐村等地發現被非法傾倒的污泥。
九江市生態環境局副調研員 王新明:我們現在所站的這個位置是沙閻路五豐村,這個地塊是我們調查的4號地塊,當時發現傾倒的污泥就是沿著這個電線桿子這一路下來,倒進這樣一個山坳。
在2017年8月至2018年初期間,犯罪嫌疑人舒某通過水路,將來自浙江杭州等地的14800噸污泥運至九江市永修縣、廬山市、柴桑區等五地傾倒。
九江市公安局機動支隊二大隊隊長 王剛:他們收企業的印染污泥是350元一噸,他這個價格包給張某,就是145元一噸。中間有200塊錢的利潤。
犯罪分子利用長江水道,通過層層轉包的形式,將發達地區各種垃圾非法運輸至欠發達地區傾倒,形成了一條黑色“產業鏈”。張某通過船運把污泥運至江西九江,以每噸105元的價格包給舒某,舒某等人將未經任何處理的污泥直接傾倒在九江的水源地附近。
九江市生態環境局副調研員 王新明:他們傾倒的污泥,這個污染物,污泥,經過第三方的技術鑒定,是屬于一般固體廢物,它里面含有一些銅、鋅等重金屬,對周邊的水體和土壤是有一定的危害性。
這起案件江西警方進行了大量的走訪工作,在浙江、江蘇警方的全力配合之下,用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將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而檢察院和法院的提前介入,環保局委托第三方及時對污泥的成分進行鑒定,都對加快案件的報捕起訴流程起到了重要作用。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準確評估生態損害情況及修復費用
環保和法律專家認為,這起案件的審理,具有風向標作用,對全面追究“賠償義務人”的法律責任,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發揮著積極作用。
在此次“特大跨省非法傾倒有毒污泥案”的調查審理中,江西省環科院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通過鑒定評估,認定非法傾倒污泥造成了土壤、水環境、空氣的損害,同時明確本案被污染土地修復工程總費用為1446.288萬元。
江西省環科院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高級工程師謝小兵鑒定中心在未成立之前,我們做出類似污染案件的鑒定意見,都是以單位或者專家形成意見形式出現,出臺制度以后,形成完整的報告,可以給司法機關提供一個必要的手段。
謝小兵所說的制度是2018年出臺的《江西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此前,企業或者個體損害生態環境后,往往是群眾受害,地方政府買單。為此,構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成為改變這一局面的重要舉措。
江西師范大學政法學院副院長 顏三忠:現在這樣的制度能夠使生態損害賠償不僅僅是停留在一紙判決,更重要是真正體現生態保護優先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