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正式實施!湖北舉報固廢污染環境最高獎五萬
近日,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三部門聯合發布《湖北省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將于明年正式實施。這是湖北省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首個省級有獎舉報制度,也是全國第二個省級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
《辦法》規定,舉報湖北省域內發生的下列環境違法行為,經生態環境部門調查屬實,對被舉報對象作出處理后,給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工業固體廢物的,或者未采取相應防范措施,造成工業固體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非法轉移、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其他違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中涉工業固體廢物或危險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
舉報人可采用12369熱線電話、信函、網絡、來訪等方式向當地市州生態環境局舉報,舉報內容必須真實客觀。舉報時,舉報人應當提供涉嫌固體廢物環境違法的單位或個人名稱、地址、違法行為及發生地等基本信息,鼓勵舉報人提供能夠證明舉報事實的視聽材料等證據。受理舉報后,生態環境部門將為舉報人保密。
獎勵金額按照不同情形實施,獎勵金額與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污染環境罪等相關聯,獎勵金額最低500元,最高5萬元。生態環境部門根據舉報線索查實環境違法行為,并對違法主體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后,原則上按罰款金額2%(最低500元,最高50000元)給予獎勵;未處罰款、責令違法主體限期改正的,獎勵金額為500元。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獎勵工作,《辦法》要求各市州應結合各地實際,制定發布實施細則。
數據顯示,目前全省工業固體廢物年產生量約7000多萬噸,城鎮生活垃圾日產生量近5萬噸,使得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風險不斷加大。(見習記者樊碧波通訊員吳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