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管道排污問題需重視
近日,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焦點訪談》欄目曝光了黑龍江省安肇新河流域水污染問題。筆者認為,問題的原因之一是企業違法違規將污水通過雨水管道排放,監管部門忽視了企業雨水排放口的監管。
企業污水通過雨水管道偷排問題已成為當前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難點之一。今年夏季,由于降水量較大,部分地方的少數企業通過雨水管道將生產廢水直排環境。雖然這些問題已被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查處,但也暴露出環境監管力度還不夠大,處罰措施還不足以對違法當事人產生震懾作用的問題。
為何不斷有企業選擇鋌而走險?一方面,當前治理雨水排放口偷排難度較大。筆者所在單位曾調查過此類違法行為。涉事管道為已廢棄多年的雨水管道,由于廠區管道較多且距離地面較深,企業當事人都弄不清廠區內有多少管道。因此,要杜絕此類問題,急需加大對管道設置較多、較復雜的排污企業的排查力度,對其存在的問題、風險隱患限期整改,以降低企業通過雨水管道排放污水的可能性。
此外,目前雨水排放口沒有完全設置規范。應結合日常執法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對排污單位雨水管道作必要的規范,避免污水管道與雨水管道相連接或者二者之間有切換裝置。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執法部門、執法人員在調查處理此類環境違法行為上存在畏難情緒。這類違法行為調查認定的難度相對較大,執法人員最難把握的是當事人是否是主觀故意,案件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撤銷。另外,對此類案件的處罰數額相對較大,且當事人往往面臨被行政拘留的風險,絕大多數當事人會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行政執法的成本和風險系數較高。
通過雨水管道排放水污染物案件是當前環境執法部門調查的案件中難度最大的案件類型之一,除了要不斷提高類似案件的調查認定能力水平外,還要對如何調查認定當事人是否是主觀故意做必要的規范明確,杜絕認定主觀故意主觀性、隨意性過大的問題,使違法行為的調查認定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量罰得當,為環境執法部門和人員解除后顧之憂。
總之,杜絕雨水管道排放污水的問題要雙管齊下,使有關排污單位不敢通過雨水管道排放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