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1-2025年)》
時間:2022-08-24
來源:中國水網
近日,《上海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1-2025年)》印發,到2025年,農村環境整治扎實推進,農業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農村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新增完成90個行政村環境整治任務,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90%,持續鞏固農村水體消黑除劣成效;農村生活垃圾保持100%有效收集、無害化處置,生活垃圾分類達標率穩定在95%以上;化肥和農藥總施用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9%和10%,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3%,農藥包裝廢棄物和農業薄膜回收率達到100%;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實現全覆蓋(綜合利用率居全國前列),糧油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8%。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水務局關于印發《上海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滬環生〔2022〕133號
各相關區人民政府、市衛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環土壤〔2022〕8號),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市鄉村振興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水務局聯合制定了《上海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1-2025年)》,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 海 市 水 務 局
2022年7月30日
上海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1-2025年)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按照《生態環境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十四五”長江經濟帶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本市《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邁向建設美麗上海新征程的實施意見》《上海市農村人居環境優化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等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積極踐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治理攻堅戰、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聚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水環境質量提升、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滿意度,奮力書寫鄉村振興新篇章。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農村環境整治扎實推進,農業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農村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新增完成90個行政村環境整治任務,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90%,持續鞏固農村水體消黑除劣成效;農村生活垃圾保持100%有效收集、無害化處置,生活垃圾分類達標率穩定在95%以上;化肥和農藥總施用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9%和10%,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3%,農藥包裝廢棄物和農業薄膜回收率達到100%;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實現全覆蓋(綜合利用率居全國前列),糧油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8%。
三、重點任務
(一)深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1. 持續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因地制宜、應納盡納”的要求,著力擴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覆蓋面。對設計標準不滿足《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1/T 1163-2019)的老舊設施,結合設施服務范圍相關規劃,采用提標或納管改造、資源化利用和生態管控等方式,分類做好現有處理設施提標增效。強化提升運維養護工作水平,進一步完善設施運行維護體系,建立以運維效果為導向的考核機制。加強設施運行和出水水質監督檢查,逐步建立市區兩級信息化監管平臺,持續開展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監測,定期通報設施運行情況,確保設施系統完好、運行情況穩定、出水水質達標。到2025年,實現規劃保留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全覆蓋,規劃不保留村莊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
2. 提升農村廁所建管水平。完善衛生戶廁跟蹤維護機制,加強節水型戶廁改造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機銜接,規范污水處理,推進糞污資源化利用,避免化糞池出水直排。推進農村公廁提檔升級,農村新建改建公廁普遍達到三類及以上標準,鄉村振興示范村、集中居住點等因地制宜建設二類及以上公共廁所;加強農村公廁管理,加強標識指引設置,落實專人保潔、巡回保潔等制度,提升作業水平。
3. 健全農村垃圾處置體系。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常態化管理制度,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全程分類信息化建設,納入全市一網統管,提升垃圾分類常態化管理水平和管理實效。持續完善農村環衛配套設施,推進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標準化建設,提升城鄉環境衛生服務均衡水平。持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強化濕垃圾就地就近處理設施技術指導和工藝優化,規范運營管理,持續達標運行。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管理體系,收運處作業規范,全程管理有效。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5%以上,農村區域濕垃圾90%以上納入資源化處置體系。
(二)持續開展農村水環境綜合治理
1. 鞏固農村水體消黑除劣成效。建立完善群眾監督機制,鼓勵引導村民廣泛參與水環境保護,切實提高村民滿意度,鞏固農村河道整治效果。依托入河排污口信息平臺和村級河道水質常態監測工作,掌握水質變化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分類溯源分析和動態排查,提高識別水體問題的靈敏度和時效性。強化“三查三訪一通報”機制,對存在問題的水體及時開展整治,按要求公開公示,及時解決宅前屋后、群眾身邊的水環境問題。對已完成整治的水體開展評估,確保達到整治目標要求,加強治后養護管理和水質跟蹤監測,實現水體“長治久清”。
2. 系統實施農村水生態修復。持續實施河湖水系綜合治理,加強河網溝通,為河湖自身的生態修復創造條件,實施分片活水暢流精細化調度,維持和增強水體自凈能力。強化農村河道管理養護,按需求對鎮村級河道開展疏浚,嚴格規范河道疏浚底泥消納處置,不斷鞏固中小河道水環境整治成果。集中連片開展以街鎮為單元的河道水系生態保護與治理,重點推進45個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打造連續貫通、水清岸綠、生態宜人的濱水開放空間。
3. 深化完善河湖長制體系建設。加強村居河長辦能力建設,提升村級河湖長履職能力;強化工作考核,壓實河長責任,建立健全河湖長履職和河湖長制督查督辦工作機制。深化全市統一的河長制工作平臺應用,優化“上海河湖”隨行服務系統,推動市區兩級部門協同聯動。強化河湖管理養護工作考核,督促河湖養護單位落實責任,全面提升河湖管理養護質量。探索建立村級河道監測網絡,優化村級河道代表斷面布局,建立和完善水質檔案,將村級河道水質數據接入河長制平臺。
(三)不斷加強種植業面源污染防治
1. 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推進綠色生產方式,優化生產布局,開展農產品綠色生產基地建設,綠色生產基地覆蓋率達到60%,綠色農產品認證率達到30%以上。全面推廣精準施肥,加強化肥農藥生產經營管理和使用指導,分區域、分作物合理調整化肥的精準施用和投入比例,通過測土配方施肥和有機肥替代,減少化肥施用量。推廣新型水肥一體化等節肥、節藥、節水裝備,減少揮發和流失,提高化肥用藥利用率。推進農藥減量控害,強化病蟲害統防統治和全程綠色防控,推廣高效植保機械設備。構建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體系,提高重大病蟲疫情監測預警能力。鼓勵新型經營主體、社會化服務組織等開展肥料統配統施、病蟲害統防統治等專業化服務。到2025年,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穩定在90%以上。
2. 探索研究面源防控路徑。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評估試點,以種植業面源污染為重點,試點開展農業面源污染遙感監測、統計調查、地面監測和模型評估,大尺度分析農業面源污染排放和入河負荷。以灌區為單位,開展種植業面源污染監測體系、治理模式和管理對策試點研究,建立長期、動態的監測跟蹤機制。持續開展1000畝以上灌區農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質監測,掌握水質現狀及其動態變化過程和規律。結合高標準農田、菜田建設,率先在水源保護區、生態建設區以及生態敏感區等重點區域,探索試行生態溝渠、暴雨塘等農田徑流污染物生態攔截技術應用與效果評估。
(四)全面提升農業廢棄物管理
規范回收處置和綜合利用。推進農田殘留地膜、農藥化肥塑料包裝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農田殘留地膜量,試點推廣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和農業薄膜回收處置,基本實現全量回收。推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因地制宜配置秸稈、蔬菜廢棄物、藤蔓等就地就近處理設施,持續推進糧油作物秸稈和蔬菜等種植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支持和引導秸稈離田利用產業化發展。
(五)持續強化養殖業污染防治
1. 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以綠色種養循環為發展方向,促進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畜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和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能力相匹配。指導畜禽養殖場嚴格按照生態還田利用要求和標準依法合理施用糞肥,嚴防還田環境風險。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提檔升級,推廣清潔養殖工藝,推行液體糞肥機械化施用。培育糞肥還田社會化服務組織,探索建立糞肥運輸、使用激勵機制。引導畜禽養殖環節溫室氣體減排,試點實施畜禽養殖氨排放監測。到2025年,畜禽規模養殖場全面建立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和臺賬,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保持100%。
2. 嚴格養殖污染防治監管。組織各相關區在 2023 年底前完成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并做好落實實施。按照地方標準實施情況評估,修訂《上海市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更好地匹配畜禽養殖新生產模式的管理需求。結合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平臺和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管理信息系統,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臺賬和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進行抽查。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制度,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定期開展自行監測,加大環境監管執法檢查力度,依法嚴查環境違法行為,開展設施裝備配套情況核查。
3. 推動水產養殖污染治理。落實《上海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5年)》,優化水產養殖業空間布局,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因地制宜試驗推廣設施化循環水養殖(工廠化循環水養殖等)、稻漁綜合種養等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進先進技術模式的集成創新和示范推廣。組織開展水產養殖入河排放口排查、監測、溯源,規范水產養殖尾水排污口設置。制定出臺本市《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落實養殖尾水排放屬地監管職責和生產者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大力實施池塘標準化改造,完善循環水和進排水處理設施,支持生態溝渠、生態塘、潛流濕地等尾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到2025年,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比重達到8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分工協作。
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市鄉村振興局)、市水務局、市綠化市容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統籌領導、協調推進、定期調度和監督落實。各相關區是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的主體,要進一步建立機制、分解目標、明確責任和制定舉措,按要求報送目標任務進展情況,按年度總結推進。
(二)完善投入政策,拓寬資金渠道。
落實生態環境領域市與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實施方案,健全以基本農田、公益林、水源保護區為核心的生態補償機制。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管護長效機制,推動農村廁所、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等一體化運行管護。落實污染治理相關稅費優惠政策。大力發展農業農村綠色金融,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項目投資建設。
(三)加強科技支撐,重視宣傳引導。
促進科研資源整合與協同創新,提高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現代化水平,分區分類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農業面源污染等領域的治理技術和監測規范。加強核心技術研發力度,促進生態環境科技研發與成果轉化。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做好典型案例的報道與經驗推廣。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引導公眾積極參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四)強化日常監管,開展監督考核。
加強農村環境質量監測,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農村河道湖塘、農田灌溉用水和出水、畜禽養殖場排污口監測,進一步健全農業農村監測網絡。健全農村環境整治成效評估機制,對整治情況開展定期抽查。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突出問題納入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對污染問題嚴重、治理工作推進不力的地區進行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