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黎明代表:加強生態文明法治建設 守護青海碧水藍天
來源 : 人民網
許維娜 白波

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王黎明。張地委攝
青海作為青藏高原重要核心區域,是長江、黃河、瀾滄江的發源地,被譽為“三江之源”“中華水塔”,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中具有無可替代的戰略地位,生態地位特殊而重要,生態責任重大而艱巨。近年來,青海省堅決扛起生態保護政治責任,在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上積極推進落實各項舉措。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青海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王黎明在接受人民網記者專訪時表示,要加強生態文明法治建設,為推進美麗中國建設貢獻青海力量。
人民網:青海是全球生態系統調節穩定器和高寒生物自然物種資源庫,承擔著涵養大江大河水源和調節氣候作用的生態功能。請您談談近些年青海省在生態保護方面開展的工作,以及具體的成效。
王黎明:保護好青海生態環境是“國之大者”。按照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青海從“三個最大”省情定位和“三個更加重要”戰略地位出發,堅持生態保護第一,堅決扛起“中華水塔”守護人責任,加快打造生態文明高地,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穩步改善,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美麗青海建設邁出堅實步伐。
一是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出臺實施打造生態文明高地總體規劃,深入開展國家公園示范省鞏固提升行動,發布三江源國家公園總體規劃,祁連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全面完成,青海湖國家公園創建邁出實質性步伐,成功舉辦第二屆國家公園論壇,率先建立自然保護地制度標準體系,國家公園建設繼續走在全國前列。
二是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完成國土綠化455萬畝、防沙治沙146萬畝、退化草原改良526萬畝,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積“雙下降”,區域生態功能不斷優化,水源涵養地作用更加凸顯,濕地面積穩居全國前列,高寒草地修復成效突出,高原生物種質資源穩定保有。玉樹隆寶灘成功申報國際重要濕地。藏羚羊、普氏原羚、雪豹等野生動物種群數量持續增加,青海湖裸鯉蘊藏量恢復到12萬噸。可可西里列入世界自然遺產名錄。木里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全面收官,扎實推進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高標準創建“潔凈青海”,集中解決好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突出問題,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成效顯著。2023年全省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96.6%,長江、黃河干流、瀾滄江出省境斷面水質保持在Ⅱ類及以上,地表水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持續保持100%。
四是生態文明法治建設穩步推進。青海現行有效的生態保護領域地方性法規102件,占全省立法總數的32%,基本構筑起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態文明法規制度體系。此外,青海連續28年開展江河源環保世紀行宣傳活動,推動法律監督與輿論監督良性互動。
人民網:我們了解到您十分關心生態文明法治建設方面的問題,您能展開講講青海是如何推進您談到的生態文明法治建設工作的嗎?
王黎明:好,這個問題十分重要。加強生態文明法治建設是破解生態難題、科學保護生態環境、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戰略性舉措。在立法工作方面,青海聚焦中央和省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部署,以“人大主導+政府協作+工作專班”模式,推進生態文明高地建設立法,提請2023年11月份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實現了當年完成調研、當年形成草案、當年提請審議。聚焦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廢舊立新出臺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制定實施河長制湖長制條例,修改完善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等。圍繞高原美麗城鎮示范省建設,創制性出臺青海省高原美麗城鎮建設促進條例。積極參與國家生態文明法治建設,做好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和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等國家立法征求意見工作,提出70余條意見建議。
人大開展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是保障生態環境持續安全發展的有力手段。在監督工作方面,青海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連續多年開展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等10項生態環保領域執法檢查,扎實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全省市州空氣質量穩步改善,城市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依法助推國家公園示范省建設,開展《三江源國家公園條例(試行)》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三江源國家公園試點推進情況報告,推動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提升治理水平、釋放“生態紅利”,為國家公園建設積累經驗。開展野生動物保護“一法兩決定”、長江保護、濕地保護“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推動用法治力量守護青海碧水藍天。
人民網:在日前召開的青海省人大常委會專題會議中,您提到要切實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更加反映民意、匯聚民智、實現民利。那么在生態建設方面,您有哪些看法和建議?
王黎明:我認為要繼續加強生態文明法治建設,以高質量立法引領推動高質量發展。目前,我國還沒有制定國家公園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因此,建議加快國家公園法立法進程,逐步構建起法律體系,為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促進可持續發展,推進國家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在這個方面,青海作為國家公園最多的省份,可以先行先試,在已有三江源國家公園條例的基礎上,采用“一園一法”立法模式,加強與國家層面的銜接,注重區域協同,進一步完善國家公園管理體制機制,為出臺和完善國家公園法律法規提供經驗和參考,為推進美麗中國建設貢獻青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