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關于2025年2月18日擬作出的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2月18日--2月20日(3個工作日)。
監督電話:0994-2342132
傳 真:0994-2357370
通訊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號昌吉州生態環境局
郵 編:831100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吉木薩爾縣北庭工業園區原善成工業設備有限公司廠區內,租用善成工業設備有限公司現有的廠房 |
山東龍泉管業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
新疆會清元生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總投資3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9.70元,占總投資的1.71%。占地面積:32260.16m2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PCCPD-C生產線一條及鋼筒生產線一條,產品規格DN2800,約7350節,共44.1km。 新建1臺3t/h燃氣鍋爐,新建砂石料庫房,砂石料全密閉儲存。水泥存放于水泥筒倉中、粉煤灰存放于粉煤灰筒倉。 |
(一)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燃氣鍋爐的鍋爐廢氣經低氮燃燒器處理后經15m排氣筒(DA001)排放,二氧化硫、顆粒物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顆粒物20mg/m3、SO2 50mg/m3),NOx執行《關于開展自治州2022年度夏季大氣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的50mg/m3。混凝土攪拌系統采用密閉系統,產生的粉塵通過管道通入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水泥、粉煤灰儲存至筒倉內,筒倉的呼吸孔口安裝濾筒進行過濾除塵;砂石骨料儲存堆放于全封閉堆場內,堆放場地面均硬化處理。焊接煙氣經移動式焊接煙塵凈化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無組織顆粒物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要求。食堂配套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煙排放濃度執行《飲食業油煙標準(試行)》(GB18483-2001)標準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攪拌機及車輛的清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吉木薩爾縣第二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 (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噪聲源,選用優質低噪聲設備,定期維修保養,生產設備加設減振墊,修建減振基礎,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 (四)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和沉淀池產生的沉渣回用于生產,不合格產品在未完全硬化階段經人工破碎處理后混凝土渣回用于生產,廢金屬邊角料外售綜合利用。廢機油及廢機油桶等危險危廢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內,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危廢暫存間的設置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中有關規定建設。生活垃圾、廢包裝材料統一收集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至垃圾填埋場處置。一般固體廢物貯存參照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 (五)總量控制指標。嚴格落實大氣污染物倍量替代要求。項目新增總量控制指標二氧化硫0.024t/a,氮氧化物0.139t/a,顆粒物1.187t/a。按照倍量替代原則,污染物倍量替代量為二氧化硫0.048t/a,從吉木薩爾縣2024年農村清潔取暖項目(2024年完成)減排量中解決,氮氧化物0.278t/a,從吉木薩爾縣莊子事業有限公司燃氣鍋爐低氮改造項目減排量中解決,顆粒物2.374t/a從新疆中建西部建設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濾袋更換項目減排量中解決(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