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次細化固體廢物種類
明確廢電池、廢棄電子產品為可回收物
近日,生態環境部相繼印發《固體廢物分類與代碼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發布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目錄》的印發,標志著我國首次對固體廢物的種類進行細化,并對代碼進行統一。
《目錄》按照“五大種類、三級分類”的框架,將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其他固體廢物等五大類固體廢物細分為35類200余種,基本實現了固體廢物種類全覆蓋,為后續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奠定了基礎。
記者注意到,廢電池、電池廢料劃分為可再生類固體廢物: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磷酸鐵鋰電池、廢棄三元鋰電池、廢棄鈷酸鋰電池、廢棄鎳氫電池、廢棄燃料電池等廢電池,以及電池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極片、廢電芯、廢粉末及漿料、邊角料等。
其中廢電池、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劃分為可回收物:家庭日常生活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棄動力電池和家用電池,包括磷酸鐵鋰電池、廢棄三元鋰電池、廢棄鈷酸鋰電池、廢棄鎳氫電池、廢棄燃料電池等,不包括屬于危險廢物的廢棄鉛蓄電池、廢棄鎳鉻電池等。
同時,報廢交通運輸工具劃分為大件垃圾:家庭日常生活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報廢船只、飛行器、報廢汽車、新能源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等及其零部件。
從事鋰電池回收,對于危廢類電池比如鎳鎘電池、鉛酸電池必須辦理危廢經營許可證。根據固廢法規定,對于未按照規定處置危廢的將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或責令停業和關閉。
據介紹,《指南》旨在用于指導地方依法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公開發布工作,提高公眾和社會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認識,增強公眾參與能力。《指南》明確了信息發布的周期、時間、形式等要求和主要種類固體廢物信息發布的具體內容,將有利于地方更好地做好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發布工作。(記者 王菡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