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記者在寧波市環保局網站上看到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市環保局在現場執法中發現寧波黃家埠濱海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廢水處理設施不正常使用,根據《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七條,處以罰款一百萬元。
記者查閱《條例》:“排污單位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未經批準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處應繳納排污費最高不超過一百萬元。”這是一家怎樣的污水處理廠?昨天,記者展開調查。
資料顯示
這家企業之前已有兩次違規
昨天,記者在網上查到了這樣一些信息:寧波黃家埠濱海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經過寧波市環保局審批,2005年6月建成并投入生產,公司負責黃家埠鎮印染園區12家印染企業廢水集中處理,設計處理能力3萬噸/日,廢水處理后排錢塘江水域。
2007年8月,寧波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對余姚黃家埠濱海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總排口廢水采樣監測,發現排放的污水COD(化學需氧量)為218毫克/升,超過核定的排放濃度。該公司已被立案調查,園區內的企業已被責令限產限排。
2011年12月,現場檢查發現寧波黃家埠濱海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污水處理設施中的曝氣池、二沉池因改造處于停運狀態。經過對排放口排放廢水采樣監測,排放廢水中COD為280mg/L(排放標準為180mg/L),色度為100倍(排放標準為80倍),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罰款26萬元。
也就是說,算上這次,這已經是這家企業第三次違規了。
企業喊冤:
污水太濃,處理不了啊
記者聯系了寧波黃家埠濱海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講了這兩次罰款的緣由:
“2011年廠里進行提標改造,本來打算停產改造,但是鎮政府為了讓印染園區10余家印染企業能正常生產,讓他們繼續接納廢水。結果就在這個時候被查到COD超標,罰了26萬元。
而這次罰款也是在提標改造期間,因為施工單位不了解情況,誤操作,打開了尚未投入使用的管子的閘門,環保局看到了,認為是在偷排,被罰款100萬元。
污水處理廠為什么三番兩次“出岔子”,該名工作人員說,“我們是有苦說不出”。
該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以COD為例,黃家埠濱海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自身能處理COD濃度在1200以內的污水,但周圍集中了多家印染企業,排到廠里的污水COD濃度基本都在1500以上。“有時候水里甚至有油污,亂七八糟的水都進來的。”該工作人員抱怨說。
專家:污水排到錢塘江
會對杭州灣造成影響
對于工廠給的說法,昨天記者向寧波大學建筑工程與環境學院污水處理方面的專家徐繼榮請教了一番。
徐老師告訴記者,國家環保部確實有規定,對于工業廢水,即使集中處理,也是需要生產工廠在對污水進行預處理,達到符合污水處理廠處理的標準才能排到污水處理廠。
徐老師說,目前國內對工業廢水中COD的處理主要采用的是生物化學處理,用微生物來降解COD,但是“微生物也不是什么東西都吃”,因此如果上游企業排出來的水不達標,污水處理廠壓力就會很大。
徐老師認為,污水處理廠如果處理不達標,污水排到錢塘江水域,會對杭州灣的污染產生直接影響。他認為環保部門應該牽頭,幫助該廠找出污水三番兩次超標的主要原因,看是處理能力不夠,還是其他企業帶來的負荷太高。
“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每個工廠都負起責任來,嚴格執行排放標準。”徐老師告訴記者。
至于該污水處理廠“廢水處理設施不正常使用”有多嚴重?為何會被罰款一百萬元?接下來環保部門對此有沒有解決措施?昨天記者尚未從環保部門得到答案,今天本報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