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014年 第1期《環保產業》
何謂PPP?
PPP模式是包含BOT模式在內的民營部門或者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的一種創新模式。PPP從最初被視作為解決和替代政府財政投入不足的一種方式,到今天,它已經被認為是公共資金使用物有所值的一種解決方案,它既可以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來增加投資積極性,也可以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引進他們的技術和管理經驗,簡化程序從而提高業務的效率,可以說是實現了政府和商界在公共事業和私營的雙贏。鑒于PPP的有效作用,我們建議應該在所有可以開放、可以引入市場機制的環節開放經營PPP。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環境類的事業除了在規劃等領域內,在其他的環節都可以市場競爭為主體,PPP在解決資本初期風險投資,讓資本有利可圖,同時也應該可以提高環境類公共事業的服務質量。政府的主要問題是怎樣做好立法、標準以及環境設施的科學規劃,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適合包括PPP在內的服務體系,做好一系列監管工作。
PPP的效果
PPP模式除了解決環境基礎設施的投資和運行效率以外,對于產業發展也是一股很強大的推動和促進的力量。舉兩個國家的例子,一個是法國,一個是日本。法國的PPP做得非常好,公共設施水務和環境絕大部分都是PPP模式來做。而日本,絕大部分的環境設施都是由政府在投資運營管理。兩個都是發達國家,但操作模式截然不同。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因為本土市場的開放,法國的環境服務業在全球都占有領先地位。日本的經濟也很發達,環境業制造領域在世界也處于先進水平,但是因為它的市場開放度或者是服務業市場開放度還比較低,所以日本就沒有出現法國這樣的環境服務公司。原因就是在于市場沒有得到開放,于是就沒有充分的市場競爭機制,企業也沒有獲得隨著市場成長的機會,因此,盡管日本環境業的技術很好,產品品質很好,但是綜合服務競爭力方面就十分有限。綜上可以看出,PPP這種方式實際上對于環境服務業的發展是有很大的幫助和促進作用的,甚至可以說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反觀我們國家環保產業快速發展的階段,也是處于PPP開放以后才出現的一個跨越式發展。在2002年之前,我國城市供水、城市污水、城市廢棄物都是以政府投資建設運營方式為主。2002年開始,國家開放了環保市場以后,城市污水的市場化率超過60%,實際上現在已經接近70%,這就是PPP的力量。而且,在這個市場化的過程中,培養出了一大批很有競爭力的大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可以說,如果沒有市場的開放,如果沒有PPP的模式,那么環保這個產業不可能有這么快的發展。我們國家目前的PPP模式還處于一個初級階段,比如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立法,目前從中央到地方到各個市對特許經營項目的管理還沒有形成統一的管理辦法,而且大家的理解和執行能力都不太一樣,特別是在基層,很多地方的操作很不規范,造成很多特許經營項目在運營的過程中間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我們很多企業在投資建設運營這些項目的時候,都遇到過很大的挑戰,但是隨著十八屆三中全會第三方市場化進一步的加速,特許經營管理法律的出臺,這一塊將會有快速的發展。
PPP的孰是孰非
關于PPP模式的成敗得失,從投資的角度來看,我們國家過去十年的經驗顯示,PPP模式的操作總體上是投資成功的居多,盡管沒有很具體的統計,但有關專家認為80%以上的項目還是比較成功的,盡管中間會存在一些問題。若想攻克下PPP項目,成功是需要具備一些條件的,并不是什么項目都可以做PPP。比如建筑垃圾,本身它就不太適合做PPP的項目。但為什么像污水、自來水這些在很多城市就能做?因為它們有收費機制,有量的保障。最近這十年,污水處理成本的下降絕對可以算PPP模式的一份功勞。剛開始說服政府其中的一個理由就是,政府可能花很低的費用,甚至就是以前運行費用的一部分,就可以吸引來社會投資。比方說在2000年,桑德做江西南昌污水處理廠的時候就已經做了調研,如果由政府來投資,純運行費用是0.75元/噸。結果最終,他們的PPP模式招標,最后的中標價是0.5元,后來南昌市三個大污水處理廠找了三個投資商,價格都是0.5元,這么多年一直沒有出現問題。
事實證明,PPP模式一方面沒有增加政府的投資壓力,同時也讓運營成本也大幅度降低了。2002年后,PPP在一個欠發達的省會城市建設速度非常快,污水處理率的提升速度也比較。桑德剛開始做的時候,只做地級市,現在已經將版圖拓展到了很多鄉鎮,而且事實證明某些鄉鎮采用PPP也是可以取得成功的。比如以昆山的經濟條件,無論是鄉鎮的污水、自來水都可以采用PPP來解決,但是到了西部地區,若想在整個縣城都實施PPP,暫時還是比較困難的。所以,什么地方適宜開展PPP操作模式,還是需要因地制宜來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