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長泰枋洋水利樞紐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比選公告
招標編號:FJMSZBBX-1號
1. 比選條件
福建省長泰枋洋水利樞紐工程,已由國家發改委 以發改農經[2011]2993號批準建設。 福建枋洋水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項目建設單位)現作為比選人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參加福建省長泰枋洋水利樞紐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比選,選定招標代理機構為該建設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2. 項目概況
2.1 比選項目名稱:福建省長泰枋洋水利樞紐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比選
2.2項目業主:福建枋洋水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長泰縣枋洋鎮
2.3 建設項目規模:枋洋水利樞紐工程位于龍津溪中上游,工程由上存水庫、溪口閘壩及溪口~許莊引水隧洞及尚吉水電站等組成。
2.4 招標代理的內容:為溪口樞紐工程和上存樞紐工程,包括水庫大壩、水電站的建設及金屬結構、發電設備、機電設備采購安裝等工程施工、服務或貨物采購的招標代理工作及造價咨詢工作。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3.2申請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甲級資質和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甲級資質。
3.3參加比選活動前三年內,申請人或其負責人未因經營活動違法違規被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無弄虛作假騙取比選資格。
3.4參加比選活動前三年內,申請人或其負責人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3.5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比選的招標代理機構,請于 2013 年 9 月 30日至 2013 年 10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時至 11:30 時,下午 3:00 時至 5:00 時(北京時間),在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東大路229號福建水利水電大廈13層,下同)領取比選文件。
在領取比選文件時,招標代理機構代表應提供單位介紹信或委托書原件。
5. 代理申請文件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3 年 10 月 18 日上午9:00時。
地點: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5.2 在遞交代理申請文件時,申請人代表須持授權委托書、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招標代理資質證書副本、造價咨詢資質證書副本(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場核驗登記。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不符合規定的代理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6. 評審
6.1 本次比選采用綜合評分法。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網址:www.fjbid.gov.cn)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比 選 人: 福建枋洋水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廈門蓮前西路157號水務大廈23樓
聯 系 人:林彥君
電 話:0592-5907847
傳 真:0592-5907860
代 理 人: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東大路229號水利水電大廈13層
聯 系 人:沈先生
電 話: 0591-87602553 傳真:0591-87537741
比選保證金銀行賬號:
開戶名: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興業銀行福州晉安支行
賬 號:11712010140001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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