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自來水污染事件備受關注,14日,蘭州官方回應了此前網上被質疑的自來水苯超標應急處置工作,稱第一時間停運苯超標自流溝,事件處置沒有拖延。但此舉還是引發公眾質疑——“知情9小時后才公布也叫及時?”
“遲到的公開并不意外,是此前國內多起水污染事件信息公開遲報的延續,再次凸顯出包括水質在內的環境信息公開機制亟待建立的問題。希望從此水質信息的公開能像空氣質量信息公開一樣,實現常態化。”15日,針對這一事件,正在濟南舉辦環境問題講座的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接受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保證飲用水安全,建立信息共享平臺,降低行政成本,強化風險評估,非常必要。”山東省政協委員、省衛計委衛生監督所副調研員張榮新對導報記者如是說。
水源地信息實時公開
水源地的安全把控,是保障飲用水安全的前提。
14日,導報記者來到位于濟南市黃河北岸的鵲山水庫探訪發現,雖然水庫近在眼前,但由于作為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鵲山水庫周邊都設置了封閉的圍擋,在清源水務有限責任公司鵲山水庫管理處大門的把守下,未經允許很難入內,一睹水庫風采。
據悉,為了加強對水源地的保護,目前山東省271個城鎮集中式水源地中,包括鵲山水庫在內的176個水源地已經省政府批準劃定為保護區。
不僅如此,在水源地的水質自動監測方面,山東也在嘗試安全預警功能的提升。
導報記者從鵲山水庫管理處了解到,自2月下旬起,鵲山水庫開始試運行生物毒性自動監測設備。除了鵲山水庫,山東在綜合考慮水源地水庫的庫容和供水量、水的來源和水質等情況的前提下,還確定了其他3個水源地水站進行試點,分別是濰坊峽山水庫、日照水庫、臨沂岸堤水庫。根據試點要求,每個水站安裝了1臺生物毒性自動監測設備。
來自濟南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監測顯示,去年,全市地下水18個監測點位39項指標均達到國家地下水質量Ⅲ類標準;鵲山、玉清湖、錦繡川、臥虎山和狼貓山5水庫109項監測指標,除總氮、總磷外,其余指標均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Ⅱ類標準,水質保持穩定。
據導報記者了解,在水源地的水質狀況公開方面,山東已基本做到了實時公開。
山東對水源地開展水質例行監測和年度全分析監測,其中地級以上城市和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水源地每月進行1次例行監測,監測項目為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61 項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中23項,每年進行1次水質全分析,監測項目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109項和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39項,監測結果通過環境狀況公報向全社會公開。山東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對影響群眾飲水安全的環境突出問題實施重點督察、掛牌督辦。山東省環保廳每年組織對全省城鎮集中式水源地環境狀況進行評估,并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據了解,上月進行的由水利、環保等多部門參與的濟南市水源地檢查中發現了一些問題。參與該檢查的相關人士向導報記者透露,問題主要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存在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界線不清;部分圍網破損、警示標識設置不全,地下水水廠封閉圍墻上未設置安全報警裝置;水庫庫區有堆放垃圾和污水直排現象;應急設施不齊全等。
針對以上問題,各飲用水源保護區管理部門已進行了及時整改。
應急和日常環節均應公開
“除了水源地,水質信息的公開還涉及整個流域系統、水處理企業等多個環節。要做到全程的信息透明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教授沈大軍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12年7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下稱《標準》)要求監測106項指標,這些監測指標如何做到完全公開,且能像空氣質量公布一樣讓公眾明白易懂,值得考量。
導報記者注意到,各地自來水處理企業雖然都不同程度地公開信息,但是公布的監測指標卻有限。
南京一家公益機構去年公布的調研結果顯示,一年來在其寄往全國77個城市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僅有10個城市提供了自來水監測數據,而公布全部106項指標監測數據的只有安徽蕪湖和山東濰坊兩地。
該機構曾于2012年和2013年多次向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申請自來水水質信息公開,但至今該公司未向其公開自來水監測數據。
“水質信息公開充分及時非常重要。”馬軍認為,這既包括應急情況下的信息公開,第一時間向公眾公告事件的進展、原因以及跟進措施等,也包括日常的水質信息公開,同時,對水源地會造成重大威脅的污染源的信息也要公開。
“歐美日都建立了這樣的制度,定期向公眾公布,將排污企業置于公眾監督之下,長遠來看,也是對飲用水水質的保護。”馬軍說。
此外,馬軍認為,還可以引入第三方平臺的檢測機構,對水質信息公布進行監督。
建立多部門信息數據共享機制
去年,作為山東省政協委員參加山東省兩會的張榮新,提出了一件關于飲用水安全的提案,引起了各界關注。
“水質監測的結果應該向公眾公開,但實際上,不僅公開程度不夠,各部門間的重復監測又造成了一定的浪費。”張榮新說。
據悉,目前全省有城市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800余家,農村公共供水單位近2萬家。飲用水安全監管從源頭到水杯涉及環保、水利、住建、地礦、衛生等多個部門。
張榮新表示,特別是2012年7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標準》后,各部門為了能夠滿足《標準》要求的106項指標的檢驗工作,紛紛開始建立高監測能力的實驗室,按照106項指標進行抽檢監測。
“目前檢測機構1份水樣檢驗106項指標,收費在2萬元左右。也就是說,如果僅衛生行政部門對全省每家供水單位出廠水每年抽檢1份樣品就需要2億元左右。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況下,這些監測經費經常需要由企業來承擔。”張榮新說。
她建議,將《標準》中106項指標按照從源頭到水杯的整個過程,科學分配到各職能部門抽檢監測,如非常規指標中的62個毒理指標分別由環保、地質部門檢測,并將檢測信息實時提供給衛生、住建、水利等部門共享。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共享信息予以風險評估,對非常規指標中的非風險指標不再重復檢測。住建、水利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予以風險評估,以指導其監測重點。如果共享信息數據顯示高風險,各職能部門則即時加強監測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水質信息公開呼吁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