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導讀
特許經營立法征求意見稿規定的特許經營適用范圍中包括了生態環境治理、工業園區等環境產業相關領域。E20環境產業研究院認為,結合環境治理的巨量資金和專業化需求來推進特許經營和PPP,利于其在生態環境治理和工業園區環境綜合服務兩個方面做到突破。
來源:中國水網
作者:E20環境產業研究院行業分析師 趙喜亮
發展基礎設計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對于創新體制機制,促進民間投資特別是非公經濟投資,穩定經濟增長,提高公共服務質量效率具有重要意義。
據悉,2014年5月3日,“特許經營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被轉發至財政部、住建部等相關部委并要求在6月2日前將反饋意見匯總到國家發改委。6月4日,發改委法規司召開座談會,與會人員反映,目前特許經營協議約束力不強,風險分配不合理等,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民間投資的積極性,迫切需要通過立法加以解決。預計立法最終版本或在今年年內上報國務院。
“特許經營法”由全國人大法工委委托國家發改委牽頭制定,主要針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基礎設施項目。由發改委牽頭制訂的特許經營法,將有利于各部委之間就PPP、第三方治理、合同環境服務和市政特許經營等各自管轄的領域達成協同一致,更能改變2004年原建設部頒布的特許經營條例在效力和適用范圍上的不足。
具體的立法歷程如圖所示:
據了解,征求意見稿規定了特許經營的概念,“特許經營”可以適用于一定期限內,政府授權特許經營者投資、建設、運營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包括現有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及其改建、擴建,期滿后交給政府。E20環境產業研究院認為,特許經營與PPP模式兩者有直接的關系,不管是PPP中的何種項目模式,只要包含運營外包(Operate),就有特許經營的需求,如DBO、委托運營、BOT、TOT等。
另外,征求意見稿還對特許經營的適用范圍做出了規定,采用“正面清單”的方式列出了允許進行特許經營的領域,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特許經營領域已經發展較為廣泛的供水供氣供熱、垃圾處理等方向以外,在正面清單中與環境產業相關的領域包括生態環境治理、工業園區等。
E20環境產業研究院認為,結合環境治理的巨量資金和專業化需求,推進特許經營和PPP,除了原有的12年發展基礎上的市政基礎設施的特許經營的進一步規范化以外,更有意義的是在生態環境治理和工業園區環境綜合服務兩個方面有所突破。結合環保部推進的合同環境服務、第三方治污和環境綜合服務來看,均與上述兩個領域有著密切的關系,此項工作的推進將有利于促進環境產業與環境效果、環境質量緊密掛鉤,并最終對環境服務業的轉型升級起到促進作用。
在市政基礎設施領域,12年來已通過污水廠、垃圾廠的BOT、TOT和自來水的股權改制基本實現了特許經營概念的推廣,但仍需要在監管水平、中期評估、投入力度等方面局部完善。
針對工業領域,需要結合工業的聚集區建設和工業園區的環境綜合整治的要求,通過特許經營引進第三方環境服務專業機構,實現工業治污的運營外包化、技術集成化和以最終效果為導向的服務考核體系。
在環境修復領域,據不完全估計,環境修復領域需要超過10萬億的投資規模,隨著社會生活水平要求的提高,此領域投資需求還會進一步提高;同時,如何保證環境修復的整體和長期效果,需要專業化、長期運營和外包服務的介入。如何解決環境修復領域融資的問題及形成與新一輪城鎮化浪潮之間有效的互動,這是特許經營和PPP改革推進面臨的主要戰場,急需新的頂層架構的設計,以此打通環境資本、環保產業、金融機構、地方政府、土地開發與環境建設等各方面要素和主體之間的流動關系,此領域將面臨在技術集成、運營、融資、監管等各方面的復雜難題,可以說是目前推廣特許經營和PPP方面中必要性最強、需求最大、難度最大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