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稱《方案》)日前出臺,這是福建省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又一重大舉措。
《方案》提出,探索建立多元化補償機制,完善生態保護財力支持機制,逐步加大對農產品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資金分配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
《方案》要求,要完善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席會議制度,推進區域聯防聯控和預警預報。開展大氣污染程度、污染物輸送規律研究,結合地理空間特征、城市空間分布,健全大氣污染防治區域聯動制度。完善河長制,建立“水十條”實施情況考評、上下游聯合交叉執法等制度。
此外,《方案》還提出,在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的地區,同時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實行各級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生態文明建設一崗雙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