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發放第一批“創新服務券”的預備通知 山東工信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核心提示:關于組織發放第一批“創新服務券”的預備通知
山東工信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山東工信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魯政發〔2021〕23號)有關要求,根據《省級小微企業“創新服務券”管理實施細則》(魯工信非公〔2022〕147號)有關要求,確定發放第一批“創新服務券”,現將組織宣傳及審核監督有關事項通知如下:第一批“創新服務券”擬于9月下旬開始發放,請各市、縣(市、區)做好組織宣傳工作,及時通知到符合條件的企業,提前注冊登錄“智慧工信綜合服務平臺”,發動企業積極參與、及時領取、按要求使用。根據財政資金有關要求,領券企業資質和“創新服務券”兌付資料,由屬地負責、逐級審核。(一)領券企業的資質審核。領券企業的資質審核由該企業所屬市、縣(市、區)負責,有領券意向的企業登錄智慧工信綜合服務平臺(http://zhpt.gxt.shandong.gov.cn)進行注冊并經實名認證后,市、縣(市、區)對以下條件進行審核:在山東省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連續經營1年以上(提供近一年逐月財務報表、納稅記錄),運營規范,符合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要求;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微企業或經省級以上部門認定的“專精特新”、瞪羚、獨角獸、單項冠軍等高成長企業,開展DCMM(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貫標企業不受小微企業劃型標準限制。市、縣(市、區)須在企業注冊當日完成審核,務必避免延誤情況發生。(二)“創新服務券”兌付資料審核。服務機構上傳蓋章版的服務合同、收款憑證(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簽訂日期)、發票(包含服務券抵用額度和企業自付額度,事前申領類服務券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簽訂日期)等資料申請兌付,服務機構所屬市、縣(市、區)負責審核后,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進行復核。(三)監督督促。領券企業使用“創新服務券”,由省市縣三級全程監督,對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映;市縣兩級對“創新服務券”使用過程中各個環節及時督促,避免造成延誤。具體流程如下:企業申領“創新服務券”成功后,用于企業通過“智慧工信”的“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版塊購買數字化賦能服務、綠色低碳服務、上云用云服務、市場開拓服務、首臺(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產品5類服務(產品),下單后與所選擇的服務機構簽訂服務項目合同,使用“創新服務券”抵扣服務項目相關費用。合同履行完畢后,領券企業須在“智慧工信綜合服務平臺”的“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版塊確認服務完成。(一)本次活動是落實我省“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部署安排和促進民營經濟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是進一步加大小微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有力手段,各市要高度重視。(二)本次活動嚴格按照《省級小微企業“創新服務券”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要求執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郝龍,電話:0531-51782698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9月15日
[ 行業資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