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 言
2007 年 5 月底暴發的太湖水危機,引起了黨中央、國務院的
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按照國務院要求,為保障人民群
眾飲水安全,改善太湖水環境質量,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地
方緊急編制了《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2008年5 月,
國務院正式批復并付諸實施。五年來,經過各方共同努力,太湖治
理初見成效,飲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環境質量穩中趨好,基
本實現了方案確定的近期治理目標。但是,太湖治理任重道遠,隨
著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和治理工作的不斷深入,太湖治理面臨
著一些亟待解決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為鞏固治理成果,提升治理水
平,2012 年 4 月,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省部際聯席會議第五
次全體會議研究提出開展方案修編工作。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
和地方組織技術力量,經過深入調查研究,編制形成了《太湖流域
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2013 年修編)》(以下簡稱《總體方案
修編》)。
本方案涉及的治理區范圍包括江蘇省蘇州、無錫、常州和鎮江
4市30 個縣(市、區),浙江省湖州、嘉興、杭州3 市20個縣(市、
區),上海市青浦區練塘鎮、金澤鎮和朱家角鎮,總面積3.18萬平
方公里。治理期限為2013~2020年,近期到2015 年,遠期到2020
年。
本方案是未來一個時期指導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的行動
綱領和基本依據。
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
(2013 年修編
)
)
按項目類別劃分
飲用水安全項目81.41億元,占總投資的6.99%;
工業點源污染治理項目58.96億元,占總投資的5.06%;
城鄉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333.96億元,占總投資的28.69%;
面源污染治理項目165.72億元,占總投資的14.24%;
生態修復項目196.88億元,占總投資的16.91%;
引排工程項目212.91億元,占總投資的18.29%;
河道(網)綜合整治工程62.43億元,占總投資的5.36%;
節水減排工程29.23億元,占總投資的2.51%;
資源化利用項目18.21億元,占總投資的1.56%;
監測預警項目4.02億元,占總投資的0.35%;
科技攻關項目0.42億元,占總投資的0.04%(表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