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的《支持寧夏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實施方案》具體有哪些涉水舉措?
時間:2022-05-05
來源:水投策論
近期,國務院批復同意《支持寧夏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實施方案》,如下圖:
4月27日,國家發改委印發《支持寧夏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實施方案》(發改地區〔2022〕654號),我們來看看有哪些重點水利舉措:
大力推動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做到“有多少湯泡多少饃”,把節約用水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各方面,精打細算用好水資源,嚴控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建設節水型社會。
優化水資源配置格局:
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分市縣設定生產用水限額,保障生活、生態用水,健全覆蓋各行業各領域的節水定額標準,建立年度節水目標責任制。
建立“總量控制、指標到縣、分區管理、空間均衡”的配水體系,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合理確定水資源嚴重短缺地區城市發展規模,嚴格限制高耗水項目建設和大規模種樹,堅決遏制“造湖大躍進”。
落實水資源超載地區新增用水項目和取水許可“雙限批”制度。
嚴控新增高耗水產能,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化水平。
嚴格落實地下水用水總量、水位控制指標,加快地下水超采治理。
提升取用水計量能力,對黃河干支流取水口全面實施動態監管。
實施深度節水控水行動:
堅持適水種植、量水生產,加快推進灌區現代化改造,優先將灌區有效灌溉面積建設成高標準農田,原則上不再擴大灌溉面積和新增灌溉用水量。
削減高耗水作物種植面積,發展農田管灌、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推進農業灌排水網建設,提高水資源利用率。
選育耐鹽堿植物,挖掘鹽堿地開發利用潛力。
推進重點工業節水改造,2025年火電、石化、冶金、有色等行業水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加強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引導企業間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環利用,寧東能源化工基地試點建立非常規水利用激勵約束機制。
提高礦井水資源化綜合利用水平。
大力創建節水型城市,深入開展公共領域節水,加強建筑工程節水管理,推廣普及節水型用水器具。
開展智慧水利建設:
運用物聯網、衛星遙感等技術手段,強化對水文、氣象、地質的監測分析。
建設“寧夏黃河云”,支持水利設施智能化升級改造,打造數字治水樣板。
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互聯網+城鄉供水”示范區建設。
推進城鄉供水網絡建設,實施銀川城鄉供水、清水河流域城鄉供水等重大工程,建設城市應急水源,開展農村集中供水工程維修養護。
加快構建抵御自然災害防線
立足防大汛、抗大災,補好災害預警監測、防災基礎設施短板,全面提升自然災害應急響應處置能力,2025年基本建成防洪防凌減災體系,確保黃河河套安瀾。
全面提高防洪防凌能力:
有序推進黃河干流堤防鞏固提升,加強險工險段治理,加快清水河、苦水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災害防治等薄弱環節建設。
依法禁止在黃河河道管理范圍線內新增一般耕地和亂建建筑物,禁種妨礙行洪安全的高稈作物,確保河道行洪暢通。
規范黃河河道沿岸采砂采土秩序,依法懲治非法采砂等行為。
強化城市防洪排澇體系建設,加大防災減災設施建設力度,嚴格保護城市生態空間、泄洪通道,構建自凈自滲、蓄泄得當、排用結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
進一步提高應對黃河凌汛水平,保障堤防和基礎設施安全。
構建水旱災害防御體系:
以寧夏中南部易旱區為重點,新建一批備用水源工程,加強庫壩窖池聯調聯用。
提升極端天氣和自然災害預測預報預警能力,完善應急響應體系。
開展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體系和應急救援綜合能力建設,加強救援隊伍建設,充實物資儲備。
增強流域性重特大險情災情、極端干旱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到2025年全面完成病險水庫除險加固。
加強河湖水域空間保護:
落實河湖管理有關規定,壓實河湖長管理保護責任。
以河湖管理范圍為邊界適當外延,留足河湖兩岸生態空間,嚴禁“貼邊”、“貼線”開發。
加快編制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劃定岸線功能分區,強化用途管制,嚴控開發強度。
嚴格涉河建設項目和活動管理,深入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
構建黃河上游重要生態安全屏障
加快完善生態保護修復體制機制,有效發揮森林、草原水源涵養和固碳作用,重點推進黃土高原丘陵溝壑區、風沙區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持續提升水源涵養能力:
鞏固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成果,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飛播造林、種草改良等措施,以雨養、節水為導向,科學造林育林。
推進賀蘭山、六盤山水源涵養林建設,加強退化林草修復。
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程, 抓好科學綠化示范區建設。
力爭到2025年完成100萬畝草原生態修復。
提高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能力:
系統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加大黃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減少入黃河泥沙量。
加強病險淤地壩除險加固、農村河道水系綜合整治,實施坡耕地整治、老舊梯田改造,建設以梯田和淤地壩為主的攔泥減沙體系。
優化水沙調控調度機制,加強全區干支流水庫群聯合統一調度,提升水沙調控整體合力。
到2025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積4650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率達到 78%。
創新生態保護修復體制機制:
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研究創建賀蘭山、六盤山國家公園。
創新生態保護修復投入和利益分配機制,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河道河段治理、國土綜合整治。
通過特許經營等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安排,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保護修復。
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形式,創新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力度。
建立健全跨區域合作機制
推動流域毗鄰省區協同開展水資源保護和環境污染治理,創新合作機制。
探索推進黃河流域干支流跨省區橫向生態補償,支持寧蒙合作開展賀蘭山生態環境保護恢復。
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全面深化水權改革:
推進農業用水權應確盡確,工業用水企業全面核發取水許可證,依法對水資源使用權進行確權登記。
推進水資源稅改革,建立取水許可和水資源稅征收聯動機制。
強化水權交易監管,制定用水權交易細則,建立政府收儲調控機制和用水權市場運行機制。
探索建立用水權交易激勵和投融資機制,創新“合同節水+水權交易”等模式,鼓勵社會資本直接參與節水改造工程建設及運行養護。
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統籌推進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工程建設和管護機制、終端用水管理機制建立健全。
國務院在批復中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方案》實施的協調和指導,在政策實施、體制創新、項目建設等方面給予積極指導和支持,協調解決《方案》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