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
實施方案編制大綱(供參考)
為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在組織領導、工作機制、政策措施等方面形成具有示范意義的經驗,帶動其他城市穩步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制定本大綱。
一、基本情況
(一)城市基礎特征。
簡述本市地形地貌、山水格局、水文地質、氣候特征等。
(二)城市建設有關情況。
簡述本市經濟社會、人口、用地情況,以及城市防洪排澇設施建設等情況。
二、已開展的工作和成效
從以下方面簡述已經開展的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一)海綿城市建設的組織領導、工作機構或協調機制建立情況。
(二)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編制和實施情況;相關地方標準制定情況。
(三)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度文件制定和實施情況,包括規劃建設管控制度、設計施工、工程質量控制、驗收管理、運行維護、投融資等方面。
(四)城市內澇治理、防洪達標提升、黑臭水體治理、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等方面已開展工作及成效。
(五)海綿城市建設方面的投融資情況。包括:財政投入、社會資本引入、建立收費制度等。
(六)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機制建立情況,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七)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相關工程項目實施情況和效果。
三、擬解決的主要問題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深入剖析本城市在水方面的問題,從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防洪減災能力、治理黑臭水體及防止返黑返臭、提升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和污染物收集效能、加大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擬通過海綿城市建設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四、工作思路
(一)工作目標。
以海綿城市建設為統領,突出問題導向,聚焦城市內澇治理、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和污水處理收集效能提升,圍繞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構建健康的城市水循環系統,提高城市的承載力宜居性包容度、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等角度,提出到示范期末擬實現的目標。
(二)指標體系。
因地制宜將工作目標分解形成內澇防治、防洪達標提升、雨水和再生水資源化利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海綿城市建設滿意度等方面的量化指標,以及制度和機制方面的定性指標。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參考附1的指標項確定。
(三)技術路線。
提出系統化全域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示范的技術路線。包括,主要問題,解決問題的管理措施、工程措施等,可以用流程圖形式表達。
五、建設內容
在流域區域、城市、設施、社區等不同層級進行系統研究。統籌流域區域生態環境治理和城市建設,統籌城市水資源利用和防災減災,統籌城市防洪和排澇工作,在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構建健康的城市水循環系統,實施方案應遵循簡約適用、因地制宜的原則,堅決避免“大引大排”、“大拆大建”等鋪張浪費情況。可結合本地實際需求,參考以下方面,突出重點和特色。
(一)流域區域。
從流域區域尺度著眼,識別山、水、林、田、湖、草等生命共同體的空間分布,分析本城市的生態本底、自然地理條件稟賦。保護流域區域現有雨洪調蓄空間,擴展城市建成區外的自然調蓄空間。針對沿河、沿海及有山洪入城風險城市,提出防洪(潮)工程等方案。
(二)城市。
新建城區應提出規劃建設管控方案,統籌城市防洪排澇、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等工作要求,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城市防洪排澇設施,并與自然生態系統有效銜接。老城區結合城市更新,針對積水內澇、防洪不達標、水體黑臭、公共空間品質不高等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河湖溝道、排水管網、雨水泵站、調蓄設施等排水防澇設施的改造建設,有效緩解城市內澇問題。建設信息化平臺,對城市降雨、防洪、排澇、蓄水、用水等信息進行綜合采集、實時監測和系統分析等。
(三)設施體系。
建設安全、生態、可持續的城市水循環系統,在各類建設項目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在保證安全基礎上,更多利用生態綠色的措施,整體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和防災減災能力。建立“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并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結合城市更新“增綠留白”,在城市綠地、建筑、道路、廣場等新建改建項目中,因地制宜建設屋頂綠化、透水鋪裝、植草溝、干濕塘、濕地、旱溪、下沉式綠地、地下調蓄池等設施,整體提升城市對雨水的蓄滯、凈化能力。加強城市河道堤防和拓浚治理恢復城市內外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增強水的暢通度和流動性,因地制宜恢復因歷史原因封蓋、填埋的天然排水溝、河道等,有條件的河道應改造“三面光”、恢復生態自然的岸線形態。
六、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依據有關財務規定,提出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充分發揮中央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充分發揮水利、生態環保等方面資金綜合效益。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在財政承受能力、債務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相關項目納入本省當年新增專項債券項目需求清單。建立公共基礎設施收費制度,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及收繳機制。
七、建設任務和項目清單
按照輕重緩急,逐年列出3年建設任務,明確任務主要內容、工程量、資金需求、時序安排、責任部門等,編制項目清單(樣式見附2)。
八、長效機制建設
(一)工作機制。
已建立的機制,應在示范期內通過立法、建立規章等方式予以明確;尚未建立的機制,可先通過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明確,并在示范期完成立法或建立規章。
1.工作組織方面:如,海綿城市建設組織領導、法規制度保障、督查考核、資金投入保障等方面的機制。
2.統籌推進方面:如,政府相關部門統籌協調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工作機制,政府、企業、社會力量協調配合、合作共贏的機制,各類工程的空間布局和建設時序優化安排機制,海綿城市規劃建設成果與相關規劃的協調和反饋機制等。
3.制度創新方面: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控、設計施工、工程質量監督、竣工驗收等方面的機制。
4.運營模式方面:如,“廠網河(湖)一體”專業化運營機制、“績效考核、按效付費”等。
5.其他有利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機制。
(二)保障措施。
結合本地實際提出。
1.組織保障:包括組織領導、管理體制、監督考核等。
2.制度保障:包括責任落實、規劃建設、維護管理、資金、用地、鼓勵市場主體參與等。
3.宣傳培訓:包括科技支撐、人才培養、宣傳培訓等。
4.其他:有利于海綿城市建設的其他措施。
九、項目清單
可參考附2樣式。
十、附件
將已發布文件、各類支撐材料和佐證材料作為附件。
(一)專項規劃類。
海綿城市建設、城市防洪、排水防澇等相關規劃。
(二)政策文件類。
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文件。
(三)技術標準類。
關于海綿城市建設的地方標準、圖集、導則等。
(四)其他。
能夠反映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情況的資料、視頻等。
附1:第三批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指標體系
附2:____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項目清單(2023—2025年)
附1
第三批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指標體系
序號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屬性 |
1 |
產出績效 |
內澇防治 |
內澇防治標準 |
定量 |
2 |
易澇點消除比例 |
定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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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市防洪標準 |
定量 |
||
4 |
天然水域面積比例 |
定量 |
||
5 |
可透水地面面積比例 |
定量 |
||
6 |
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 |
雨水資源化利用 |
定量 |
|
7 |
再生水利用 |
定量 |
||
8 |
污水收集處理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定量 |
|
9 |
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BOD平均濃度(不得低于100mg/L) |
定量 |
||
10 |
黑臭水體消除比例 |
定量 |
||
11 |
管理績效 |
立法及長效機制 |
擬完成的立法或長效機制數量(附文件名清單) |
定量 |
12 |
海綿城市建設的系統性 |
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或系統化方案充分體現問題導向,技術措施有效實現“綠灰結合、藍綠融合”,生態設施和人工設施并重 |
定性 |
|
13 |
海綿城市建設的全域性 |
項目安排圍繞問題突出的區域,近遠結合、新老城區均有安排; 制度機制安排覆蓋城市建設區域內各類相關的新改擴建項目,持續有效。 |
定性 |
|
14 |
規劃建設管控 制度 |
擬建立的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控制度(附文件名清單) |
定性 |
|
15 |
績效考核制度 |
市政府對各區、各部門的績效考核制度(附文件名清單) |
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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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融資機制 |
擬制定的投融資機制(附文件名清單) |
定性 |
|
17 |
培訓 |
擬開展的海綿城市建設培訓次數,包括技術人員培訓和管理人員培訓。 |
定量 |
|
18 |
宣傳及公眾參與 |
1.多層次開展宣傳:包括主動通過中央、省、市各級媒體的示范城市宣傳、對公眾的科普宣傳等; 2.建立海綿城市建設電子地圖,標明各類海綿城市設施點位及功能,開展各類科普活動,鼓勵公眾監督和參與 |
定性 |
|
19 |
資金績效 |
資金下達及時性 |
中央獎補資金及時下達到項目 |
定量 |
20 |
資金的協同性 |
地方按方案籌集資金,充分帶動社會資金參與 |
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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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資金使用的 有效性 |
中央資金合規使用,有力支撐項目建設。 |
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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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滿意度 |
公眾對海綿城市建設滿意度 |
定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