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東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環〔2023〕4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能源局
2023年8月28日
關于印發《廣東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環〔2023〕4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能源局
2023年8月28日